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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证券】300亿-承兴系-案件后续 - 云南信托3.42亿诉讼一审获赔 湘财证券表示拟上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4 12:32:1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湘财证券】 【云南信托】 【湘财股份】 【承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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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财股份 (600095.SH)一纸涉诉公告,让轰动一时的“300亿承兴系诈骗案”重回大众视野。

  12月3日, 湘财股份 及湘财证券均公告,湘财证券于近日收到 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对两起(云01民初414号和云01民初415号)案件的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一审判决,作为被告一的中诚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云南信托支付回购价款,分别为1.492亿元和1.937亿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同为被告的湘财证券对中诚公司负担的上述债务分别承担56%的补充责任。另外,法院驳回了原告云南信托的其它诉讼请求。

  不过 湘财股份 公告称,子公司所涉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子公司对上述一审判决不服,将依法提起上诉,通过法律渠道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湘财证券作为云涌系列产品的代销机构,其是否需承担由云南信托管理的云涌产品投资失败的最终风险,在业界尚存争议。

  对于该案件的争议点,有法律人士提出,“湘财证券需提供详尽证据,以证明在销售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产品时,已恪守销售机构的适当性管理职责,并确保遵守了所有相关法律法规。”

  多起诉讼就像“悬在头上的剑”。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的纠纷,案涉5年前震惊金融圈的逾300亿元的“承兴系”实控人罗静,因犯合同诈骗案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旗下资管与信托产品均“踩雷”承兴国际(2662.HK),其中湘财证券损失9亿余元,云南信托损失15亿余元。

  后来,湘财证券推出了一份兑付方案,以第叁方债权转让的形式接盘了该资产,以解决投资人的本金兑付问题。

  2016年开始,罗静玩起“庞氏骗局”,先后从诺亚财富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歌斐”)、湘财证券、云南信托、摩山保理等许多家机构融资。不久,为承兴国际相关方提供融资的百亿元资产陷入兑付危机。

  2019年6月,罗静被上海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11月1日,该案迎来一审判决。

  上海第贰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发现,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罗静实际控制的中诚公司、承兴公司、康安等“承兴系”公司,使用其与京东、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宁”)开展采购业务的供应链贸易背景,私刻两家公司印章、伪造合同,通过虚构应收账款债权,以转让及回购等方式向湘财证券、云南信托等公司融资。

  2023年9月5日 湘财股份 公告,子公司湘财证券于近日收到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合计10起案件)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等文件,涉案金额为16.78亿元人民币。原告为云南信托,起诉湘财证券因为承兴系诈骗案引发的经济流失,和湘财证券作为代销机构可能承担的责任。

  截至案发,云南信托发行的云涌产品信托产品与湘财证券旗下的资管产品均涉及承兴系控股的300亿诈骗案,湘财证券损失9亿余元,云南信托损失15亿余元。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信托产品发生损失的本质是,承兴系公司通过虚构与苏宁的供应链贸易,诈骗信托资金。

  根据判决结果,承兴系实控人罗静因犯合同诈骗案被判处无期徒刑。

  从2023年9月5日公揭发布后到2024年5月,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并未有更多进展。不过,到了2024年5月14日,云南信托曾主动提出撤诉申请,对10起案件中的一件案件撤诉,涉案金额1.73亿元人民币,获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云南信托承担了案件受理费。

  30天后,即6月份,云南信托针对两宗案件(涉案金额分别为1.492亿和1.937亿)对湘财证券提起诉讼。诉讼地点由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更改为 云南省 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

  在最新披露的案件中,原告云南信托,将中诚公司和湘财证券推为被告。云南信托作为云涌产品的主动管理人,代云涌产品提起诉讼,要求中诚公司(云涌产品的融资人)承担返还转让价款的义务,并要求湘财证券(云涌产品的代销机构)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也成为管理人起诉代销机构,是金融机构间的诉讼。

  根据 湘财股份 所发公告,对子公司涉及案件的客观情况,重点解释了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公司认为,根据上海顶级人民法院和上海第贰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与上述案件信托产品相关的罗静案刑事判决书,确认云南信托是案涉信托产品的管理机构,湘财证券为代销机构,认定湘财证券为受害机构之一,湘财证券及其相关方未参与罗静等人的合约诈骗。同时,针对云南信托作为管理方的案涉信托产品,曾有投资者对云南信托、湘财证券等机构提起诉讼,在以往已生效判决中,湘财证券全部胜诉;

  二是,公司提到,相关审判法院均认可湘财证券已经履行了代销机构的义务,均未支持要求湘财证券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等相关诉讼请求。湘财证券认为,本次诉讼两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将依法提起上诉,全力保护自身合法正当权益。

  目前来看,湘财证券将根据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湘财证券建立于1996年,总部办公地位于长沙, 湘财股份 持有湘财证券99.78%股份。2020年, 湘财股份 “借壳”哈高科曲线上市。2021年8月, 湘财股份 向湘财证券增资人民币12.23亿元人民币,湘财证券注册资金增至45.91亿元人民币。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中,湘财证券被评为BB级。

  根据财务报告,湘财证券在2021年至2023年的营业收入依次为20.45亿元、10.76亿元和14.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分别为29.62%、-47.38%和37.98%。同期,净收入分别为6.94亿元、0.39亿元和2.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分别为43.29%、-94.36%和523.44%。

  根据 湘财股份 公布的2024年第叁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5.4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5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收入1.4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3%。

   湘财股份 主要业务以证券服务业为主,其它业务板块包含实业板块及投资板块,证券服务业经营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前三季度,湘财证券自营业务、另类投资、资产管理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取得较好增长,实现净收入2.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10%。但受到股权融资继续收紧,投行业务收入贡献度不足。根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湘财证券股权承销规模0亿元人民币,债权承销规模为56.86亿元(全部为公司债)。

  由此看来,若根据湘财证券公告所称,将根据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其承担赔偿金额将对净收入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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