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于润杰在 信达证券 河北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和向客户返还佣金的表现。
河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贰十六条第十项、《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叁项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壹项、第贰十六条第壹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壹款和《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于润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