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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鸿】多名国有大行干部被查!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4 22:14:0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刘志鸿】 【郭心刚】 【国有大行

  国有大行反腐消息不断,又有多人被查!

  12月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国 建设银行 安徽省 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绍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目前,据“清风工行”公众号消息,中国 工商银行 辽宁盘锦分行综合管理部副经理黎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除了上述被查银行干部,多位此前被查的国有大行人员最新处罚落地。12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 中国银行 浙江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心刚被开除党籍;中国 农业银行 信用卡中心顶级专家刘志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郭心刚被指“搞迷信活动” “生活腐化”

  据驻 中国银行 纪律检查监察组、 江西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 中国银行 浙江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心刚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郭心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特权思想严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高档宴请,超标准使用豪华办公用房;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任人唯贤、用人失察;违规将应由我支付的款项交给他人或单位支付,违规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亲属投资金融产品提供帮助;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采购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还称“生活腐化,道德沦丧;长期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退休后仍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他人在信贷审批、矿产开发等方面谋利,通过收受和低价购买房产、溢价转让股权等方式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高价承租办公大楼,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上述通报称,郭心刚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

  依据有关规定,经 中国银行 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郭心刚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 江西省 宜春市 监委研究,决定将郭心刚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贪欲膨胀、官商勾结”,刘志鸿被“双开”

  据驻 农业银行 纪律检查监察组、上海纪委监委消息,中国 农业银行 信用卡中心顶级专家刘志鸿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罚。

  据通报,经查,刘志鸿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入党动机不纯,初心不正,毫无党性原则,屡次与他人串供,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供货商礼品、借用供货商车辆、接受供货商宴请、无偿接受供货商服务、将应当由我支付的款项交由供货商支付。

  通报指出,刘志鸿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匿入党前严重错误,在职工录用、职级晋升中为他人赚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国外公司投资入股;违反生活纪律;贪欲膨胀,官商勾结,官商一体,将供货商当作自己的“服务商”,利用职务便利及职务影响力,作为“影子股东”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上述通报还称,刘志鸿极度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思改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国 农业银行 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志鸿开除党籍处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 农业银行 纪律检查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刘志鸿政务开除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上海浦东新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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