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间, 莱茵生物 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秦本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2024】134号),因操作证券市场的表现,秦本军被没收违法所得69.09万元人民币,并被罚款207.28万元。
早在2023年5月, 莱茵生物 实控人秦本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3077号),因秦本军涉嫌操作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到了2024年3月12日,秦本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4〕29号)。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2月4日向秦本军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2024】134号)显示,因其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壹款第壹项和第叁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二条所述操作证券市场的表现,没收秦本军违法所得69.09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07.28万元罚款。同时,依据《证券法》第贰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5号)第叁条第壹项等规定,对秦本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其它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
莱茵生物 同时发布的另一份公告显示,秦本军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老总、总经理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直到今天,秦本军持有 莱茵生物 股份约2.71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