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股票回购增持贷新要求!禁止事项出炉

【股票回购】股票回购增持贷新要求!禁止事项出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5 10:50:5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股票回购】 【上市公司

  刚刚,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最新监管要求起了新的重大变化,相关的禁止性事项出炉!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目前最新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是针对借款主体:“主要股东”务必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此前的主体比较宽泛,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不得为已经被实施退市警示的企业,且不得为金融机构;

  二是贷款期限被限定为最长3年,此前是“原则上不高于3年”;

  三是贷款比例设定为不高于90%。贷款利率方面,设定在2%左右,不得高于2.25%;

  四是在合同签订环节,要求银行须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后才能签订贷款合同,发布公告前应签贷款承诺;

  五是针对前期已开展回购或增持的,不得通过贷款资金进行置换;

  六是办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不得组建外部银团。

  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这是监管职能部门在前期执行的条件上,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监管细则的优化。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上市公司】  【市值管理】  【投资者】  【监管部门】  【交易商】  【银行间债券市场】  【马上就办】  【微盘股】  【信息披露】  【业绩说明会】  【证监会】  【立案调查】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  【监事会】  【关联交易】  【天迈科技】  【郭建国】  【控股股东】  【控制权】  【并购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