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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宝塔实业 - 违规事项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连续收到监管函及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5 12:26:2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宝塔实业】 【2024】 【2015】 【深交所】 【警示函】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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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证智能财讯 宝塔实业 (000595)12月5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宁夏证监局关于对 宝塔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公司因未根据 银川市 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对没收新建的仓储库房的处罚事项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月4日,深交所因相关事项对公司下发监管函。

  具体原因为,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因前期建设高端轴承产业化基地仓储库房项目的需求,公司在未取得相关供地手续的情景下进行项目建设,先后在2015年3月、2022年6月收到责令退回土地、没收建筑物及罚款等行政处理,但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时未及时确认资产损失。

  前述事项造成公司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会计过失,其中2015年利润总额及净收入多计1770.49万元人民币,占当期调整前利润总额、净收入的比率均为12.9%。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有关规定。

   宝塔实业 主要业务为轴承、船舶电器的生产与销售。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18年至2019年连续亏损,2020年虽微利,但好景不长,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前三季度再次出现连亏状态。

   宝塔实业 5日午盘收于9.24元/股,下跌幅度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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