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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佩凤】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获利54.92万元 - 甬金股份实控人或被处584.58万元罚款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5 19:22:5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曹佩凤】 【甬金股份】 【实际控制人】 【内幕交易】 【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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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A股上市公司实控人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或被罚。

  12月5日晚间, 甬金股份 公告称,12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佩凤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浙江证监局拟决定责令曹佩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对曹佩凤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92万元人民币,并拟处以584.58万元罚款。

  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曹佩凤所获内幕消息主要涉及两个事项:

  其一是 甬金股份 在2022年11月3日晚间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金额很多于5000万元且不高于1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高于43.43元/股;

  其二是 甬金股份 在2023年8月28日晚间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金额很多于2亿元且不高于4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高于34.2元/股。

  浙江证监局认为,从上市公司有关人员提出回购想法到方案最终公告, 甬金股份 实际控制人、当时担任老总虞纪群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曹佩凤与虞纪群系夫妇,同为 甬金股份 实际控制人,沟通联络频繁,关系密切。曹佩凤知悉时间亦早于公告披露日。

  浙江证监局指出,在上述两个内幕信息的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并操作账户组临时转入资金并集中买入“ 甬金股份 ”,买入意愿强烈,买入时间、账户组转入资金时间均与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基本吻合;2023年8月25日曹佩凤知悉内幕信息二后,于2023年8月28日控制并操作账户继续买入“ 甬金股份 ”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另外,浙江证监局方面还称,调查期间,曹佩凤对其交易“ 甬金股份 ”股票的理由、时点选择等均未能做出合理说法,其提供的理由均无法作为阻却其内幕交易的抗辩事由。

  对于短线交易,浙江证监局表示,2019年12月24日直到今天,曹佩凤为持有 甬金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2019年12月24日至2024年5月8日,曹佩凤任 甬金股份 董事。

  在2020年9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间,曹佩凤控制并操作三个证券账户交易“ 甬金股份 ”股票,存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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