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东省 惠州市 博罗县 石湾镇,光伏发电板在屋顶上随处可见,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源源不断地输出 绿色电力 。但不久前,在风貌管控中,当地政府下令对部分屋顶光伏进行拆除。
11月23日,第壹财经记者在石湾镇白沙村采访时看到,有些屋顶光伏发电设备已经被拆除,一块块崭新的光伏电板堆放在楼顶上,只剩下孤零零的支架。这些被拆除的电站中,有的才刚刚并网发电两三个月。
这种强制拆除遭到投资人的批判和疑问。遭到拆除的投资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办理了完备的手续,合法合规进入当地投资,当地突然以影响“风貌”为由对部分项目进行拆除,这样的做法令人无法理解和接受。
博罗是 广东省 今年遴选的25个“光伏+建筑”县域试点之一,“具有较大光伏开发利用空间”。但随着一座座电站逐渐被拆,企业的担忧情绪开始蔓延:未来, 博罗县 是否会继续扩大拆除规模?其它市县是否会效仿这一做法?
11月27日,记者致电石湾镇政府有关部门,就此次拆除电站事件进行询问,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同日, 博罗县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一名职员则向第壹财经记者表示,博罗支持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现在还可以进行备案”。
项目被拆
“政府说拆就拆了,我们也不清楚咋回事。”石湾镇白沙村一位村民对记者说,他家的电站于11月22日被肢解了。
李成(化名)是一家专注于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安置的企业责任人,他所在公司在白沙村代理建设安置的两个电站,也在这场拆除“风波”里中招。
“我们真的不晓得哪里违法了。”11月24日,他向第壹财经记者表示,电站的开发建设,已根据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
11月19日,这两座电站投资方均收到来自石湾镇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光伏设备的公告书》(下称《通知书》),称投资企业未经批准私自搭建了光伏设备,并要求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行拆除。企业没在规按时间内完成拆除工作。11月21日,当地政府采取了强制拆除措施。
这两座电站的遭遇其实不是孤例。多家在 博罗县 投资开发屋顶光伏电站的企业和代理商向记者表示,目前涉及需要拆除的屋顶光伏电站“大约有几十个”,且这“还只是一个动态的数据”。
据李成及多位知情人士透露,去年 博罗县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曾动员企业在当地投资建设屋顶光伏电站,他们当初是响应当地政府号召参与建设的屋顶光伏电站,但不料几个月后遭遇拆除。
当得知电站被拆除的消息时,李故意急如焚。一些代理商甚至“跑到屋顶去睡”,试图劝阻电站被拆。
李成等受访者称自己的项目合法合规。李成向记者展示的资料显示,上述两座电站的开发建设,都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备案,并获得了由 广东省 发改委监制的 广东省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电站所依托的建筑也均获得了白沙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仅限光伏备案使用房产证明》,证明报装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权无争议。另外,这两个电站还与农户签订了租金合同协议。同时,电站投资方向记者表示,电站依据国家能源局及 广东省 能源局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并已到政府发改等相关部门备案,发电并网,合理合法。
其它自称项目合法合规的投资者也向记者展示了相关报批报备手续和文件。
电站被拆当天,有受访者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但这并没有改变电站被拆除的格局。
白沙村村委会的一名职员向记者表示,拆除屋顶光伏电站是镇政府的决定。上文 博罗县 政府有关部门职员亦向记者印证,此次被拆除的电站,是当地镇政府统筹执行的,“我们这边(当时)都有要求镇政府不能强制拆除”。
风貌管控
多位受访者提到,此番“拆违”行动,除了上述《通知书》提到的理由,与之相随的还有一项“风貌管控”行动。
企业受访者和上文 博罗县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职员均向记者表示,目前, 博罗县 各镇均实施了风貌管控措施,尤其是针对国道、高速、高铁沿线等区域,对于影响美观的建筑物,如铁皮棚等,都可能面临拆除风险,屋顶光伏也并入其中。
记者看到 博罗县 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11月17日印发的《关于“四沿”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下称《博罗补充通知》)显示:“ 博罗县 内重点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国省干道沿线和农村县乡道沿线;长宁镇全城范围,尤其是环‘两山’最美旅游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能再新增铁皮棚等违章建筑。”而“未根据规定报批建设的光伏发电设备”也被列入了“违章建筑”的范畴。该局相关职员也向记者证实了该通知的可靠性。
《博罗补充通知》还提出:“对‘四沿’范围内已搭建的违法广告牌、路边铁皮房、楼顶铁皮棚和光伏设备等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组织力量在3个月内(2025年2月11日前)完成清拆。县城管执法局将不按时对各镇(街)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镇(街)进行通报批判,并抄送给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问责。”
记者在现场采访中发现,此次被拆除的电站多数位于“四沿”范围内。但受访者表示,此前,在电站的开发建设进程中,当地政府并没有明确“四沿”范围内不能建站,也木有人提示这方面风险,如今却因此而遭受损失,这笔账该找谁算呢?他们中有人对记者说,在此次电站被拆除后,他们找地方政府“讨要说法”时得知,企业以后要想在当地继续投资屋顶光伏电站,电站选址需要在距离“四沿”的“数百米外”。
上文 博罗县 政府有关部门职员亦向记者表示,未来,企业要在当地投资建设屋顶光伏电站,需要谨防电站选址是否在当地的风貌管控范围之内。
受访者回忆,今年10月,长宁镇已召集屋顶光伏电站投资方和代理商开会,通报了因风貌管控需要拆除部分电站的决定。11月,长宁镇开始拆除若干个电站。随后,11月18日,石湾镇也召开了类似会议,要求投资方和代理商在11月20日前自行拆除电站。
与长宁镇相比,受访者说,石湾镇此次拆除的规模较大。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拆除至少涉及35个电站。这引发了企业的担忧,他们担忧这将成为一种趋势,未来可能有更多电站面临拆除风险。
电站被拆后,他们纷纷前往当地信访局反映问题,得到的回应是信访事项已转交相关单位处理。
如何善后
从天而降的“拆违”让李成等人感觉被浇了一瓢冷水,这或许对当地的产业与投资形成一定影响。
企业当前最为关切的问题是,那些依据合法合规程序开发建设的电站被拆除后,政府将如何给予赔偿。
受访者介绍,在上述长宁镇政府和石湾镇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上,并没有提及电站拆除后的赔偿事宜。
对此,前述 博罗县 政府有关部门职员向记者解释,对于已经拆除的光伏设施,只要未来符合当地的风貌标准,重新安置的存在性仍然存在。不过,他也坦承,目前关于屋顶光伏电站的建设标准, 博罗县 及更高层级的政府部门尚未缺乏统一的引导,这造成“我们也不清楚(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据其介绍,这些标准涵盖了电站的高度、外观、风格等多个方面。
但该职员同时介绍,相关政府部门正在积极处理这一问题,计划未来出台相对统一的建设安置标准指引。
然而,企业对于被拆电站未来可能重新安置的说法表示疑虑。“到底啥时候能装回去?”他们关心的是,具体的重新安置时间,和拆除引发的电站设备损失和应发电量损失的赔偿问题。
李成所在公司负责建设并安置的上文两座电站,总投资接近60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座投资约为30万元。根据其它受访者向记者提供的信息,规模较大的屋顶光伏电站,单座总投资近200万元。以石湾站为例,受访者估算,若根据每座电站平均30万元的建设成原本计算,那么此次涉及的35个电站,其总投资成本将高达1000万元。
有受访企业表示,对于电站被拆,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包含提起诉讼等。
“我们目前正在和当地政府进行交涉。”有受访者说。多名受访者表示,在未获得合理答复之前,企业不敢再继续投资建设屋顶光伏电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