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广东 嘉应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嘉应制药 )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李善伟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措施的决定》。
经查,李善伟作为 嘉应制药 独立董事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8月27日减持9100股 嘉应制药 股票,未提前15个交易日向证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且减持发生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及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本次违规减持造成李善伟亏损6279元。
广东证监局表示,李善伟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善伟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深交所也就此事向李善伟下发监管函,指出李善伟于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9100股,交易金额54418元,未在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其交易行为发生在公司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二日。
深交所称李善伟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并提醒李善伟要严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