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从全面监管严格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改革推进开放、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20条措施,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未来五年,要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方案》提出,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研究房屋保险体系,探索推广新型家庭财产保险。强化综合运输大通道保险供给,支持多式联运“一单制”保险,鼓励开展公路灾毁保险,完善交通和管道等领域保险保障。丰富新市民和银发经济领域保险。
《方案》还提出,丰富 新能源 车险产品,优化市场化定价机制,研究出台推动 新能源 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加强对智能驾驶、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等新领域新赛道保险研究应用。
《方案》支持符合基本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财险市场,鼓励符合基本条件的中资财险公司优化境外布局,支持在华外资财险公司高质量发展。稳妥扩大再保险供给。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扩大境内外再保险市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探索监管规则互认。探索相关财险业务互联互通,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
针对部分非法行为,《方案》强调,要加强关联交易和资金运用监管,重点整治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通过多层嵌套投资规避监管隐匿风险等诸多问题。加强数据可靠性监管,强化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夯实经营数据基础。完善财险重点领域业务经营规则,强化承保理赔监管,重点整治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退保、虚列费用、虚挂保费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坚持严查重处和机构人员双罚,推进行刑衔接。强化公司对非法问题严肃内部追究责任问责。
《方案》提出,要研究优化股东资质和持股比例要求,增强外源性资本补充吸引力。支持财险机构增资扩股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增强抗风险能力。
《方案》鼓励财险公司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机构“迁册化险”,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出清风险。对风险大、不具持续经营能力的财险机构,依法开展市场退出,研究相关配套政策。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例如,在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方面,提出要引导财险业优化定价模型、方法和工具,强化产品定价管理,探索建立财险产品服务创新保护机制;督促财险公司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