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证券咨询、投资建议等服务属于犯法行为。最近,静安法院判决了一起新型非法荐股案件。某科技公司在未获主管部门批准的情景下,通过向客户推销“DIY炒股 机器人 ”等产品,提供具体个股买卖建议,最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某某受到了刑事处罚。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7月至2023年6月,钟某某注册的某科技公司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景下,通过运营某量化交易线上平台,向客户推销“区间套利”、“DIY炒股 机器人 ”等股票交易产品,向客户非法提供个股买卖时机、推荐具体股票等证券咨询服务,非法经营数目达3000余万元。检察机关指控钟某某的表现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但钟某某辩称,作出个股推荐的是其公司开发的数据策略模型,其实不是其个人。
检察机关对这样的说法予以了驳斥。上海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金融与 知识产权 检察部检察官张冬莹对记者说,这个看似由机器取代人去完成的整个选股的过程,其实是将人的理论设置在程序里面的,所以说本质它还是一个人工荐股的过程。
另外,钟某某的企业还通过黑客突破了多家证券公司交易全面的保障措施,非法接入证券公司服务器,进行股票自动化交易,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侵犯著作权罪。经审计,该公司向客户收取接口服务费合计300余万元。最近,静安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钟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