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Kimi(一款国内 人工智能 应用)香港仲裁案”,又迎来了关键当事人回应。
12月6日晚间,北京月之暗面科技有限公司(Kimi的经营主体,下称:月之暗面)开创人杨植麟在其朋友圈进行个人回应。这是仲裁案发生后,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杨植麟第壹次发声。此前,他只通过代理律师表示,仲裁事项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不具备事实基础,将依法提出抗辩。
今年11月,杨植麟和月之暗面联合开创人、首席技术官张宇韬,被北京睿科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循环智能的经营主体,下称“循环智能”)的部分投资人在香港提起仲裁,相关电子仲裁申请书已递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的大致内容是,月之暗面是循环智能孵化出来的项目,应算在循环智能公司的资产里,所以应多给投资人们一些月之暗面的股份作为补偿。
上述杨植麟个人回应称,他在2022年底决定开办月之暗面,2023年2月与循环智能的首席执行官陈麒聪达成一致,并留下书面记录。尔后,循环智能董事会决议通过了月之暗面成立新公司的安排,“循环的每一位董事(包含团队董事和外部投资机构委派的董事)均签字同意。”杨植麟写道。他还表示,循环智能和月之暗面签订了协议,内容包含循环智能的占股安排,豁免他我和张宇韬的全职义务,约定了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等。但他并未写明签订该协议的具体时间。
杨植麟的个人回应中,证实了前金沙江 创投 主管合伙人、循环智能董事张予彤被授予月之暗面股权的事实,也证实了张予彤目前担任月之暗面联合开创人的事实。“我邀约(张)予彤作为联合开创人加入月之暗面,股份根据多年兑现(vesting),兑现的条件是(她)连续性为公司提供多年的服务及产出业绩。”杨植麟写道。回应中,他也未写明授予张予彤股权的具体时间。
在他看来,授予张予彤股份的本质是其作为联合开创人对公司后续多年持续工作的对价,与循环智能及其股东对他我离开循环重新创业的决策是独立的,与部分股东没有投资月之暗面的决策也是独立的。
此前一天,提起“Kimi香港仲裁案”的投资机构之一——金沙江 创投 董事总经理朱啸虎曾连发多条朋友圈,疑问月之暗面从循环智能拆分的决议无效,并指张予彤在担任金沙江主管合伙人、循环智能董事期间故意隐匿其在月之暗面的重大利益,违反受托责任。
一位金沙江 创投 内部人士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杨植麟的回应完全避开了重点,但他的回应也侧面印证了我们主张的一些事实,好比张予彤及亲属在月之暗面的持股问题。”
从上述两份表态可以看出,双方的争议一方面围绕月之暗面从循环智能拆分的协议,目前还是否有效。朱啸虎方面认为,由于月之暗面本就是循环智能内部开发两年的项目,而且当时张予彤隐匿了自己的重大利益冲突,该协议应被定性为无效。但杨植麟的个人回应认为该决议有效。
另一方面,双方的争议围绕在张予彤获得的股权。朱啸虎方面认为,张予彤故意向金沙江 创投 的合伙人,及循环智能的投资人、股东隐匿了其在月之暗面的900万股持股,这部分股权相当于月之暗面初始股份的14%,远超孵化月之暗面的循环智能拿到的9.5%,这不仅违反了金沙江 创投 对有限合伙人的受托责任,也违反了她作为循环智能董事对公司股东的受托责任。杨植麟的个人回应则认为,授予张予彤股份的本质是其作为联合开创人对公司后续多年持续工作的对价。
企查查信息显示,月之暗面建立于2023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杨植麟,目前由自然人杨植麟、周昕宇、吴育昕、张宇韬和汪箴分别持股约78.97%、10%、5.96%、5%和0.07%。月之暗面的五位股东均将股权出质给了北京揽月星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揽月星辰”),登记时间为2023年11月,揽月星辰的股东分别为Moonshot AI HK Limited和皓悦(香港)有限公司,这疑似为月之暗面的VIE构架(可变利益实体,也称协议控制)。
另据企查查信息,月之暗面此前经历4轮融资,分别为2013年6月近20亿人民币的天使轮融资,投资方为红杉中国、真格基金、今日资本和砺思资本;2023年7月未披露金额的A轮融资,投资方为美团龙珠、襄禾资本和蓝驰 创投 ;2024年2月超10亿美元的A+轮融资,投资方为红杉中国、小红书、美团龙珠、阿里巴巴、招商局中国基金、蓝驰 创投 和砺思资本,投后估值25亿美元;2024年8月超3亿美元的B轮融资,投资方为腾讯投资、高榕 创投 、阿里巴巴和 三七互娱 创投 基金,投后估值33亿美元。
杨植麟在其朋友圈发表的个人声明截图。图|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