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因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违规 - 蒙泰高新及相关责任人员收警示函

【蒙泰高新】因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违规 - 蒙泰高新及相关责任人员收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13 21:18:2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蒙泰高新】 【募集资金】 【陈光明】 【郑小毅】 【警示函】 【责任人员

K图 300876_0

  12月13日晚间, 蒙泰高新 (SZ300876,股票价格23.79元,市值22.84亿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 蒙泰高新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郭清海、陈光明、朱少芬、郑小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09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广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结果, 蒙泰高新 在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存在五大方面的问题,公司老总郭清海、总经理陈光明、董秘朱少芬、财务总监郑小毅,未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广东证监局对 蒙泰高新 、郭清海、陈光明、朱少芬、郑小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 蒙泰高新 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2023年3月至2024年8月, 蒙泰高新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先行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等额置换7063.65万元人民币,但对于上述事项, 蒙泰高新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 蒙泰高新 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末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不同超过30%,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较大不同,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是 蒙泰高新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2笔合计7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实际持有期为1年3个月,实际投资期超出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能高于十二个月”的有关规定。

  四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结项后, 蒙泰高新 仍使用募集资金列支研发人员2024年4至6月工资,合计111.28万元。

  五是 蒙泰高新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到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混同使用、先由自有资金垫付再从监管户置换的情景。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叁条第壹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察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第五条、第八条第壹款第贰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壹款的规定。

  记者查询到,2020年, 蒙泰高新 第壹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2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2亿元人民币。另外, 蒙泰高新 于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3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5亿元人民币。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海通证券】  【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国际】  【警示函】  【证券公司】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超毅网络】  【持续督导】  【西藏证监局】  【蒙泰高新】  【募集资金】  【陈光明】  【郑小毅】  【责任人员】  【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新迅达】  【广西证监局】  【炬光科技】  【陕西证监局】  【刘兴胜】  【董事长】  【23国金01】  【信息披露】  【中银证券】  【西藏珠峰】  【安图生物】  【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