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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账户】趋同交易亏了超700万,罚单来了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15 9:06:4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证券账户

  处罚来了!

  最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揭露了前公募从业人员参与控制17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趋同交易亏损超700万元事件始末。

  另外,还有一名90后公募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并利用他人账户炒股亏超10万元后,被罚3万元。

  值得强调的是,今年以来,已经有多份公募人员违规被罚公告披露。如11月底,四川证监局披露了基金经理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被罚没154万元;10月,上海证监局披露,基金公司会计毕某昱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共被罚没118.5万元;8月,上海证监局一份罚单指出,基金经理张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没3132.52万元人民币,并被禁入市场十年。

  公募从业人员趋同交易亏损超700万

  最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对许某峰、金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进行立案侦查,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许某峰、金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许某峰单独及与金某共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许某峰时为基金从业人员,具有获取相关基金产品个股仓位、候选标的等未公开信息的职务便利。其中,许某峰控制使用“许某花”等9个证券账户,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3月14日,“许某花”等9个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买入趋同股票,趋同交易亏损53.32万元。

  同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许某峰、金某还共同控制使用“范某芳”等8个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买入趋同股票,累计趋同交易亏损650.53万元。

  二是许某峰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经查,涉案期间,许某峰屡次与他人联络接触,明示、暗示相关未公开信息,致使有关人员控制使用的“狄某”“范某兰”“殷某”等3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发生趋同交易,有关人员通过趋同交易盈利3.82万元。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一是对许某峰单独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二是对许某峰与金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的共同犯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其中,许某峰、金某分别承担40万元、20万元;三是对许某峰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表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82万元人民币,并处50万元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许某峰违法事情严重,根据《基金法》第壹百四十八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叁条第四项、第七条第壹款的规定,决定对许某峰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0后公募人员违规炒股亏损后被罚

  另外,近期还有一份行政处理决定书披露,某90后公募人员违规炒股亏损被罚。

  具体来看,1994年2月诞生的马某焰于2018年8月在某基金公司工作。

  2020年2月18日至2022年5月10日,马某焰逐渐通过叶某银行账户向“王某鑫” 东北证券 三方存管账户转入资金,由王某鑫用其 东北证券 账户为马某焰交易股票。2023年1月1日至3月14日,马某焰单独利用“王某鑫” 东北证券 账户交易股票。马某焰未按规定向公司申报上述证券交易。

  涉案期间,“王某鑫” 东北证券 账户交易相关股票合计亏损10.82万元。该会认为,马某焰的上述行为违反《基金法》有关规定,构成公开募集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证券投资的表现。

  针对马某焰作为公开募集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投资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处3万元罚款。

  值得强调的是,今年以来,已经有多份公募人员违规被罚公告披露。11月底,四川证监局披露了基金经理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被罚没154万元;10月,上海证监局披露,基金公司会计毕某昱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共被罚没118.5万元;8月,上海证监局一份罚单指出,基金经理张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没3132.52万元人民币,并被禁入市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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