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围绕着价值数百亿的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湖北国资方面与新湖集团,上演了一场股权争夺大战。而今,围绕着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归属,又出现了新剧情。
最近, 湖北宜化 (000422)披露了32亿元的资产重组预案。证券时报·e公司发现,此次受让标的企业的核心子公司,就涉及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而当前,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仍处在冻结中。
重组预案未获市场热捧
重组草案显示, 湖北宜化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宜昌新发投”、标的企业)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宜昌新发投100%股权,宜昌新发投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标的企业100%股权评估值为32.08亿元人民币,增值率为250%。交易价格为32.08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宜昌新发投为持股平台公司,除持有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宜化”)股权外,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不从事具体业务;新疆宜化主要从事PVC、烧碱、尿素等化工化肥业务,其重要控股子公司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宜化矿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业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新疆宜化股权比例,将提高至75%。
公告显示,标的企业2022年、2023年、2024年1—7月归母净收入分别为10.15亿元、4.74亿元和1.92亿元人民币。2022—2023年, 湖北宜化 归母净收入分别为21.64亿元、4.53亿元人民币。2024年1—6月, 湖北宜化 归母净利为5.4亿元人民币。
此次交易前, 湖北宜化 2023年主要产品产能为:尿素156万吨/年、PVC 84万吨/年、磷酸二铵126万吨/年。若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化肥产品、化工产品、煤炭的生产及销售,形成完整的化工上下游产业链。按2023年主要产品的产能计算,将新增主要产品年产能:尿素60万吨、PVC30万吨、烧碱25万吨、煤炭3000万吨。
湖北宜化 称,本次交易将有益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另外,此次交易后,除上市公司外,宜化集团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将解决上市公司与宜化集团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是控股股东宜化集团为兑现公开承诺而做出的重要举措。
二级市场显示, 湖北宜化 上述交易草案披露当日(12月12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大幅高开,但开盘后随即下跌,当天收涨4.66%;次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收跌4.25%。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不过,公告显示,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暂不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部分股权遭冻结
标的企业唯一子公司新疆宜化,共有7家分公司,10家控股子公司。其中,仅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收入,占新疆宜化对应财务数据的20%以上,且具有重大影响。
记者了解到,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准格尔盆地的东缘,作为一座优质的大型露天煤矿,2023年,新疆宜矿实现盈利23亿元人民币,未分配利润为67.37亿元人民币,股东权益为73.71亿元人民币。目前年产煤3000万吨,估值超340亿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建立于2006年的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业务经营范围包含媒体开采、加工等。其中,新疆宜化持有53.925%股权、 宜昌市 国资委持有41.075%股权、昌吉州国资委持有 5%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 宜昌市 国资委所持有41.075%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仍存争议。今年8月24日,浙江新湖能源子公司北京华易名下41.075%的新疆宜矿股权,被湖北天门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变更至 宜昌市 国资委名下。
记者了解到,新湖集团已就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相关商业纠纷的判决,提出申诉。9月2日,杭州中院冻结了被划到 宜昌市 国资委的4107.5万股权。天眼查显示,这部分股权目前仍处于冻结状态。
重组预案显示,2024年8月,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自成立以来的第5次股权变动。变动原因为,2023年8月22日, 湖北省 天门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原股东华易隆鑫犯单位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行贿违法所得暨在宜化矿业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孳息予以追缴,返还 宜昌市 国资委。宣判后,华易隆鑫不服并提起上诉,2024年6月3日, 湖北省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8月,前述法院判决执行完毕。
据了解,围绕着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新湖集团与湖北宜昌国资委和宜化集团方面,曾进行过来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夺。今年9月,围绕上述数百亿资产的争夺遭媒体曝光后,曾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据公开报道,多位法律界人士将此定义为“远洋捕捞式执法”。
重组预案还显示,标的企业作为煤炭、化工和化肥生产企业,下辖子公司较多,未来标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可能因买卖合同、劳动用工等纠纷引起潜在的诉讼或仲裁风险,造成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发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