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上市期间涉嫌财务做假,已于去年退市的未来股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
最近,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未来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该公司在上市期间涉嫌财务做假,上海证监局拟对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罚款合计2675万元人民币,并对组织、指使实施和隐匿做假行为的三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记者了解到,未来股份除了要承担行政处理外,也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未来或还将面临刑事追究责任。
近年来,上市公司退市后被罚的有很多。第壹财经据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2月16日,已经有近百家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等原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其中有25家退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或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不乏已退市1年或2年以上的企业。
“对已经退市上市公司的证券市场非法的问题进行追究责任,是对投资者一种有效的保护机制,应当予以强化。要让融资者认识到,退市其实不是一种‘免责金牌’。”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胡历芳对记者表示,完善上市公司相应的监察管理和追究责任机制,是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的必要手段和重要体现。
超20家已退市公司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未来股份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于2023年6月28日被上海证交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根据未来股份公告披露,公司在上市期间,通过虚构煤炭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造成2022年第叁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1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7.84%。
另外,该公司多名高管参与组织、实施做假行为。谢雨彤作为未来股份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虚构煤炭贸易业务;俞倪荣作为未来股份当时担任老总,知悉做假情况但予以隐匿;彭泽蔚作为未来股份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直接参与了虚假煤炭贸易业务的策划、实施等。
今年以来,已退市的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或财务做假等被处罚的有很多。第壹财经据数据统计,截至12月16日,已经有包含 退市未来 (退市)、*ST易连(退市)、* ST华铁 (退市)等在内的25家已退市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其中 退市西水 (退市)、 退市中新 (退市)均已退市超过两年。
另外,今年退市的上市公司中,还有包含ST旭电、 海印股份 等10余家上市公司因涉嫌违规仍被立案侦查。
监管职能部门屡次强调要从严打击上市公司非法行为,强化问责追“首恶”,从严处罚“关键少数”,包含强化退市后监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今年6月在2024 陆家嘴 论坛上表示,对于退市涉及的投资者保护,监管态度非常鲜明,对其中的非法问题,务必“一追到底”,依法从严厉责罚处相关责任人员,决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对记者表示,退市后的投资者保护是短板,对退市后的企业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应该持续衔接、加强,才能将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不能因为退市就处在监管视野之外,基本的企业治理和信息披露很多都无法维持,退市不是破产清算,公司退市后仍应严格根据公众公司的要求运作,从而保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被动”追究责任与主动管理并行
对于防范打击财务做假、欺诈发行等犯法行为,今年以来,监管职能部门屡次强调行政、民事、刑事的立体追究责任,进一步提高犯罪成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查办财务做假等信披违法相关案件192件,同比增长25%,共处罚责任主体283人(家)次,同比增长约33%,罚没金额47亿余元,同比增长约6倍,刑事移送230人(家)次,同比增长238%。
记者了解到,未来股份案的“首恶”除了要承担行政处理外,也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未来或还将面临刑事追究责任。
此前,因在股票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连续披露虚假财务报告构成连续实施的犯法行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及其当时担任老总、实际控制人钟玉于2021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顶格处罚后,相关责任人还遭到刑事追究责任。
根据 江苏省 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披露,近日对康得新及其原老总钟玉和相关责任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多名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被判刑并处罚金。其中,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
另外, 江苏省 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还立案受理了11名投资者起诉康得新、钟玉等40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并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个人投资者起诉案件,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胡历芳表示,今年以来,证券监管职能部门已经出台了多种更加细化和具有实操性的举措,成为资本市场走向成熟和规范的重要保障。从更深条理来讲,强化对证券市场非法行为的监督和追究责任,也是深化全面注册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举措对于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让资本市场积极施展财富效应,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法治市场经济呼唤效率和公平的双轮驱动。”胡历芳认为,在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化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上市公司也应当主动强化“法商管理”,也就是重视工商伦理、法人治理和公司法治建设。长远来看,要促使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运作和完善信息披露,由外部强制的被动行为变成顺应法治市场经济发展的自觉和自为的主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