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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古鳌科技因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不当遭监管函处罚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10 9:19:2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古鳌科技】 【信息披露】 【监管函】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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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中社12月10日电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2月9日发布的公告, 古鳌科技 (300551)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不妥受到监管函处罚。具体而言,公司董事会及陈崇军、李瑞明、田青、侯耀奇、姜小丹等高管因未能准确披露收购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51%股权的相关信息而受四处罚。

  在2021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收购公告,但自2022年以来,相关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已发生变更,然而 古鳌科技 在2022年和2023年的年报中未能完整、准确地披露这些变更信息,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监管函指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未能履行忠实勤勉的义务,对信息披露不妥负有重要责任。

  监管职能部门强调,上市公司务必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以保护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前三季度, 古鳌科技 实现收入2.17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9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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