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近8个月后, 智云股份 的罚单落地了。
12月10日晚, 智云股份 公告称,公司于12月10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据披露,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4年12月12日开市复牌起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智云股份 ”更改为“ST智云”。
子公司财务做假
公司及当时担任高管合计被罚1120万元
告知书显示, 智云股份 于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查,2020年, 智云股份 收购深圳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81.3181%股权,九天中创成为 智云股份 控股子公司并并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2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米赞”)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人民币,分别占 智云股份 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
2024年4月19日, 智云股份 发布公告,更正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冲回营业收入5973.45万元人民币,冲回利润总额2411.23万元。
监管职能部门认为,九天中创虚假确认销售收入,造成 智云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对 智云股份 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 智云股份 老总、总经理师利全、当时担任九天中创总经理周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包锋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李超、罗东、邹梦华、张秀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智云股份 公告称,公司已针对监管职能部门指出的2022年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九天中创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造成本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事项做出会计过失更正,并已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在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交所申请撤消其它风险警示。
涉案金额超1.72亿元
公司与地方国资相互申请仲裁
记者了解到,此前因九天中创财务做假, 智云股份 还与地方国资发生纠纷,相互申请仲裁。
9月13日, 智云股份 发布公告称,成都仲裁委员会近日受理四川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天”)申请仲裁与公司、深圳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等七主体之间的合约纠纷案,涉案金额合计1.72亿元人民币。
值得强调的是,同样是因为上述合同纠纷案, 智云股份 于8月19日公告称,已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诉求不同,其仲裁请求判决四川九天支付拖欠的 股权转让 款1.46亿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回购义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等,累计涉案金额1.8亿元人民币。
公开信息显示, 智云股份 在2020年并购九天中创后,因并购标的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回购义务。四川九天则是业绩承诺方引入的第叁方投资人,其股权穿透后的实控人为 资阳市 国资委。
根据当时签订的《回购协议》和《补充协议》,四川中天按约定支付给 智云股份 第壹、第贰笔 股权转让 款合计1.64亿元人民币。2023年5月, 智云股份 也依据约定将九天中创75.7727%股权以3.10亿元的价钱转让给四川中天。
智云股份 公告称,第叁笔 股权转让 款的支付条件已达成,四川中天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叁笔 股权转让 款1.46亿元人民币,虽经公司屡次催要,四川中天直到今天尚未支付。
四川九天则认为,由于2022年期间九天中创虚增净资产、收入及利润,其有权申请撤消《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并要求 智云股份 返还 股权转让 款1.64亿元人民币。
10月21日, 智云股份 公告披露了两次仲裁的最终结果。对于公司就与四川九天等合同纠纷事项仲裁申请的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四川九天持有九天中创等4家公司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另外,还冻结了四川九天银行存款1.23亿元人民币,冻结期限为一年。
同时,就四川九天仲裁申请的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 智云股份 持有的鑫三力等3家公司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冻结 智云股份 银行存款200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为一年。
智云股份 表示,上述被冻结股权事项及被冻结银行账户事项目前未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本质不利影响。本公司争取尽快解决相关纠纷事宜,从而解除银行账户资金、所持下属公司/企业部分股权被冻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