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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海量财经 - 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被通报 含青岛家家悦超市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11 9:16:0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食品安全】 【不符合

  海报新闻记者杜郑敏报道

  12月10日, 山东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等,共21大类食品99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饮料8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其它污染物等诸多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青岛十八 家家悦 超市有限公司胶州龙湖天街店销售的铁杆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二) 鄄城县 惠多生鲜超市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三) 淄博市 临淄区杨姐鲜菜经营部销售的油菜,阿维菌素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四)新泰市青云街道双果水果便利店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五)美团淘鲜屋(生活家市场店)(经营者为 青岛市 市南区鲜菜抵家蔬菜配送店)在美团(手机APP)上销售的生鸡肉(乌鸡),恩诺沙星和甲氧苄啶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 泰安市 岱岳区章廷馒头房加工的圆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二)济南章丘相公多贝客烘焙坊加工的大桃酥(生产日期/批号:2024/8/8,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三)青州市鑫海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四) 兰陵县 陈超手工馒头店加工的馒头(发酵面制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聊城市 东昌府区望湖亿沣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安徽国韵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纯梨梨汁(生产日期/批号:2024/7/1,规格型号:130克/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 宁津县 鑫佳园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多米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味麻花(生产日期/批号:2024/4/2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山东多米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 济南市 天桥区茂盛超市销售的标称为 齐河县 利源香油加工厂生产的花生酱(生产日期/批号:2024/6/2,规格型号:350g/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齐河县 利源香油加工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博兴县 博昌街道新兴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东营龙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生产日期/批号:2024/6/2,规格型号:2.5L/桶 32%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重金属污染问题

   莒县 全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为大连吉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燥裙带菜(非即食)(生产日期/批号:2024/2/21,规格型号:100g/袋),铅(以Pb计)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七、生物毒素问题

  寿光市稻田镇思儒超市销售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八、其它污染物问题

  (一)曲阜市万嘉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浙江左麟右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甬城清泉(宁波)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锶型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24/3/1,规格型号:350ml/瓶),溴酸盐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甬城清泉(宁波)矿泉水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 菏泽市 牡丹区东达虎餐饮经营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三)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乐翻天面馆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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