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王鑫】最近, 河南省 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理公示,大河财立方记者了解到,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宇制药)因生产、销售劣药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被处罚。
行政处理决定书(豫药监药处罚〔2024〕15号)显示,全宇制药处罚事由为生产、销售劣药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第贰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壹百一十七条第壹款、第壹百二十六条, 河南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宇制药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记者查询信用中国发现,此次行政处理中,全宇制药被罚款95.67万元人民币,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钱财为12.6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被处罚之前,全宇制药就因药品不符合规定被国家药监局通告。
10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4年第47号)显示,经 四川省 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 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不符合规定的药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犯法行为立案侦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公开信息显示,全宇制药建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金7700万元人民币,于2015年4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32205),是一家集制剂、中成药、化学药品原料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医药生产类企业。全宇制药现有药品批准文号45个,其中制剂批号38个、原料药批号6个。主导产品剂型有片剂、合剂、颗粒剂、口服溶液剂、软膏剂、原料药、凝胶剂、精神药品、磺胺间甲氧嘧啶化学原料药等九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