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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中小银行IPO仍处空窗期 - 3家银行今年主动撤回上市申请 - 排队上市银行已缩减至7家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11 22:53:3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开源证券】 【IPO】 【中小银行】 【上市申请

  在经历漫长的空窗期后,A股市场依旧没有迎来上市银行“新兵”,而在中小银行IPO排队企业中,随着安徽亳州药都农商行、江苏海安农商行和安徽马鞍山农商行3家银行主动取消上市申请,中小银行IPO排队企业已缩减至7家。

  在分析人士看来,受多重因素冲击,中小银行经营水平面临压力,IPO仍前途未卜。在此环境下,银行在获取资本金方面应考虑多元化融资渠道,以避免过度依赖单一的上市融资途径。

  空窗期已超1000天

  随着银行IPO的重启,2016年至2022年,银行上市迎来火热期,其间超20家银行成功上市。

  不过,自2022年1月 兰州银行 成功上市之后,银行IPO进程陷入停滞。直到今天,中小银行IPO空窗期已超过1000天。

  2024年,银行IPO继续遇冷。金融投资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3月,随着新股发行注册制的施行,10家银行上市申请获上海证交所、深交所受理,但目前没有一家成功上市。

  今年以来,3家银行先后主动取消了上市申请。今年7月,深交所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安徽马鞍山农商行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起因是该行及保荐人取消了发行上市申请。此前,江苏海安农商行、亳州药都农商行同样取消了发行上市申请。

  这也意味着,A股IPO“候场”银行进一步缩减至7家。在等待上市的7家银行中,上海证交所主板3家,分别为湖州银行、湖北银行、昆山农商行,除湖州银行审核状态为“已问询”之外,其余2家银行均为“已受理”;深交所主板4家,分别为广州银行、顺德农商行、南海农商行、东莞银行,审核状态均为“中止”,中止原因为“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其中,广州银行IPO今年以来已三度中止。今年3月,因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广州银行的审核状态一度变为“中止”,在6月更新提交相关财务资料后审核恢复;8月,广州银行IPO审核状态再度变为“中止”,起因是发行人需更换申报会计师;9月30日,因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广州银行IPO年内第叁次中止。直到今天,该行IPO审核仍未恢复。

  另一方面,港交所成为中小银行的另一上市目的地。今年11月, 宜宾市 商业银行于年内第叁次向港交所递表冲刺IPO。 宜宾市 商业银行建立于2006年12月28日,是在原 宜宾市 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制地方金融机构,此次能否成功上市也备受业内关注。

  中小银行IPO“哑火”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小银行上市进度较为缓慢是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注册制环境下,市场更看重中小银行的经营规范性、持续盈利性和潜在成长性,而部分中小银行面临净息差缩窄、不良贷款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等诸多问题,从而造成财务表现欠安,难以满足上市的收益性和成长性要求。

  从A股IPO“候场”银行来看,业绩表现不一。以广州银行为例,2021年至2023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5.64亿元、171.53亿元和160.03亿元人民币,增长率为11.03%、3.56%、-6.71%;同期净收入为41.01亿元、33.39亿元、30.17亿元人民币,已连续三年下滑。

  东莞银行2021年至2023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5.11亿元、102.79亿元、105.87亿元人民币,实现净收入33.2亿元、38.33亿元、40.66亿元人民币,业绩连续三年保持稳定增长。但在冲刺A股IPO的关键期,东莞银行交出营业收入负增长的成绩单。2024年上半年,东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3.9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

  另外,在上市进程缓慢的背后,中小银行频繁受四处罚。如2023年11月至12月,广州银行及多家分支行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风险分类等,合计被罚款1345万元;2024年,东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就因贷款等诸多问题合计被处罚385万元。业内分析人士认为,罚单袒露了中小银行在合规性方面的不足。

  资本补充需求强烈

  今年以来,中小银行“补血”渴望强烈。

  资本是金融机构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条件和抵御风险的屏障。相较于大型银行,中小银行依靠自身利润留存进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较为受限。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多数大型银行和中型银行已经完成上市的情景下,中小银行的上市进程可能会有相应的延迟。在此环境下,银行在获取资本金方面应考虑多元化融资渠道,以避免过度依赖单一的上市融资途径。

  其实,中小银行正在密集增资扩股。12月11日,金融投资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已经有包含山西银行、临商银行、烟台银行、泰安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济宁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汉口银行、东营银行、莱商银行、吉林银行、齐商银行、 乐山市 商业银行、潍坊银行等在内的14家中小银行增资扩股方案获得监管批复。

  12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文,同意山西银行增资扩股方案。此前的11月,临商银行、烟台银行、泰安银行、四川天府银行增资扩股方案获批。其中,临商银行募集股份不高于6.4亿股;烟台银行募集股份不高于21.5亿股;泰安银行募集股份不高于4亿股等。

  “增资扩股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提升银行的资本充分率,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银行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本保障。”业内人士指出,除增资扩股外,中小银行还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专项债等外源性方式补充资本。中小银行需综合考虑各种资本补充方式的特点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身的资本补充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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