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12月11日,A股市场上已经有超200家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使用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方式,涉及贷款金额上限总额为447.54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多为12个月,平均股息率1.94%。企业性质包含民企、国企、外资企业等,其中民企居多。
最近又有两家上市公司宣布股东贷款用于增持公司股票。
江中药业 10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已获得工行南昌东湖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拟为华润江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提供不高于人民币0.84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
东阳光 也在同日公告称,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将回购价格由“不高于人民币9.10元/股”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12元/股”;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收到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韶关市 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该行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高于2.8亿元的贷款额度。
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是一种金融工具,专为上市公司及高管设计,用于支持其增持或回购自家公司股票。前不久,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操作规则进一步优化。针对借款主体,“主要股东”务必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贷款期限被限定为最长3年;贷款比例设定为不高于90%。
贷款利率方面,设定在2%左右,不得高于2.25%;对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均可开展回购增持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