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 东兴证券 (601198.SH)、 广发证券 (000776.SZ)、 华西证券 (002926.SZ)、 光大证券 (601788.SH)和 国海证券 (000750.SZ)公告,因涉及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和 金通灵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通灵 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而成为被告。
东兴证券 和 广发证券 涉及的案件中,12名原告指控美尚生态及其联席主承销商等20名被告,并提出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950,202.89元。
华西证券 、 光大证券 和 国海证券 涉及的案件中,10名原告指控 金通灵 公司及其保荐项目承销商等24名被告,并提出诉讼请求金额为人民币756,378.46元。
两起案件均被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对各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原告方主张,由于美尚生态和 金通灵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造成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景下买入股票并遭受损失,因此要求相关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连续六年财务做假, 金通灵 连续亏损
金通灵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建立于1993年,位于 江苏省 南通市 ,20十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2024年1月, 金通灵 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17年至2022年, 金通灵 及其子公司连续6年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 金通灵 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 金通灵 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人民币,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 金通灵 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连续九年财务做假,美尚生态已终止上市
*ST美尚 2012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均存在虚增净收入情况,各报告期分别虚增净收入1171.27万元(虚增净收入占当期披露净收入的16.56%,下同)、1652.33万元(16.31%)、767.15万元(7.12%)、6672.74万元(60.52%)、6401.11万元(30.64%)、7835.24万元(27.58%)、1.48亿元(38.34%)、5843.56万元(27.20%)、533.70万元(13.85%)。
这也意味着:从 *ST美尚 上市前三年到上市后(2016-2020)的财务报告, *ST美尚 始终在做假。上市当年,2015年 *ST美尚 虚增净收入6672.74万,有高达60.52%的净收入是靠财务做假而来。尝到甜头后, *ST美尚 的财务做假并未遏制。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 *ST美尚 虚增净收入合计达3.54亿元人民币。
法治护航投资路:新证券法专章维护投资者
我国最新的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特别强调了投资者权益保护,并在第六章新设“投资者保护”专章。《若干规定》则于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追究机制等主要内容。
这些规定取消了行政刑事前置程序,及时全面保障受损投资者诉权。明确了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等虚假陈述行为的界定,并规定了预测性信息安全港制度。同时,对董监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独立董事、保荐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等主体的过错认定标准及免责抗辩事由进行了细化。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责任以实施精准“追首恶”,规定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责任以规制“忽悠式”重组,追究帮助做假者责任以遏制虚假陈述行为的外围协助力量。
另外,新证券法还提高了证券非法成本,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等的罚款力度明显提升。这些规定共同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投资者保护体系,旨在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秩序。通过这些规定,我国资本市场的法治供给得到加强,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得以通顺,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的制度基础得到夯实,为缔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