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16日讯,深圳金融监管局近日开出多张罚单,其中涉及永安财险深圳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具体来看: 1. 郑安全(当时担任永安财险深分中心区支公司责任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2. 刘永生(当时担任永安财险深分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3. 龚明道(当时担任永安财险深分福田支公司责任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直销业务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4. 永安财险深分被罚款44万元。
丰融经纪深分及其责任人被罚,涉编制虚假业务资料丰融经纪深圳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也受四处罚: 1. 丰融经纪深分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被罚款50万元。 2. 刘丽娟(当时担任丰融经纪深分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国银金租及其董事会秘书被罚,涉未按规定报告重要事项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同样被处罚: 1. 国银金租因未按规定报告重要事项被罚款35万元。 2. 刘毅(当时担任国银金租董事会秘书)被警告。
华安财险被罚100万元人民币,涉数据不真实等诸多问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人民币,主要非法行为包含数据不真实、未根据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廖飞舟(当时担任华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这些处罚措施体现了监管职能部门对金融领域非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