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违规发展业务等,众禄基金及老总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2月17日,深圳证监局披露的文件显示,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和公司老总均于日前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众禄基金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业务及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不足,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第叁十六条的规定。
二是违规开展基金销售以外的业务,违反了《销售办法》第九条第壹款的规定。
三是设立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且自《销售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未完成整改,违反了《销售办法》第叁十八条第贰款和《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8号,以下简称《实施规定》)第贰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
四是变相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严格执行私募产品准入流程,违反了《销售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
五是针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不妥激励、部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顶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材料、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缺失,分别违反了《销售办法》第贰十五条、第叁十条第壹款及第贰款和《实施规定》第十七条第壹款的规定。
依据《销售办法》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众禄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众禄基金老总、总经理薛峰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众禄基金表示,公司充分认识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后,公司已积极推进整改。后续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公司合规管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众禄基金建立于1999年,是首批获得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2015年12月在新三板挂牌。
今年上半年,众禄基金实现营业收入2022.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65%;净收入为138.25万元人民币,同比结束亏损实现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