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深圳证监局发文称,经查,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存在业务及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不足;违规开展基金销售以外的业务;设立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且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未完成整改;变相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严格执行私募产品准入流程;针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不妥激励、部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顶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材料、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缺失等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众禄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深圳证监局指出,薛峰作为众禄基金老总、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薛峰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