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缔造 人工智能 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
其中提及,每年发放最高5亿元“训力券”,降低 人工智能 模型研发和训练成本。每年发放最高1亿元“模型券”,降低 人工智能 模型应用成本。每年发放最高5000万元“语料券”,增进语料开放共享和交易,推动 数据要素 市场建设。
每年投入最高3亿元人民币,聚焦 人工智能 的数学原理、基础架构、核心算法等前沿方向和具身智能、自动驾驶、 人工智能 芯片等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
深圳缔造 人工智能 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一代 人工智能 的战略部署,落实《 广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 人工智能 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粤府〔2023〕9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建设国家新一代 人工智能 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 人工智能 创新应用先导区,缔造 人工智能 先锋城市,制定本措施。
一、丰富生态要素供给
(一)加大普惠服务资源供给。加快推进鹏城云脑Ш等先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内重大算力基础设施以优惠价格提供算力服务。依托重大项目资源,以创新方式支持企业低成本使用算力、模型、语料等 人工智能 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发放“训力券”。每年发放最高5亿元“训力券”,降低 人工智能 模型研发和训练成本。对租用智能算力开展大模型训练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按不高于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草创企业提高资助比例至60%。(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三)发放“语料券”。每年发放最高5000万元“语料券”,增进语料开放共享和交易,推动 数据要素 市场建设。对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购买非关联方语料进行大模型研发和应用的企业,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通过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语料,对符合规模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成效要求的开放语料,根据语料年度共享使用情况,给予每个数源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二、深化 人工智能 赋能千行百业
(四)发放“模型券”。每年发放最高1亿元“模型券”,降低 人工智能 模型应用成本。对企业依托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 人工智能 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等,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成效的,可按不高于模型购买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 人工智能 行业应用。每年投入最高1亿元人民币,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科学研究等重点领域,推动 人工智能 赋能千行百业。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应用项目,按不高于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应用项目,可提高资助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速开放政务应用场景。每年投入最高5000万元人民币,推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场景开放,支持基于开放场景的 人工智能 应用开发。聚焦政务服务、教育、医疗健康、交通、气象、经济运行、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每年开放很多于50个应用场景,整合行业资源和高质量数据,鼓励企业针对场景需求开展 人工智能 产品开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对经论证可行并在实际场景中投入使用的 人工智能 产品,根据应用推广等情况,给予开发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七)支持 人工智能 产品应用。支持AI电脑、AI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AI 虚拟现实 设备、全屋智能产品、具身智能 机器人 等应用大模型技术的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推广。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产品,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支持 人工智能 软件首版次应用。鼓励 人工智能 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推动 人工智能 软件规模化应用,缔造生产力工具。对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 、技术先进且已实现第壹次商业化应用的 人工智能 软件,给予软件开发商最高1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九)加大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支援力度。每年投入最高3亿元人民币,聚焦 人工智能 的数学原理、基础架构、核心算法等前沿方向和具身智能、自动驾驶、 人工智能 芯片等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30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科技重大专项和 人工智能 “揭榜挂帅”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加速培育 人工智能 国发生态。支持建设国产 人工智能 生态源头创新中心,基于国产 人工智能 根技术和工具链,为企业提供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培育全栈自主可控 人工智能 生态体系。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创新中心为企业实施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所引发的款项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市、区联合给予不高于50%、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十一)鼓励 人工智能 软件开源。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开源 人工智能 计算平台、编程模型和集成开发工具,形成可靠的 人工智能 开源基础底座。支持构建第叁方算子库、预训练模型、模型智能体等开源软件,可根据下载量、性能、行业影响力等情况,给予开源主体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面向 人工智能 领域建设开放创新平台、开源社区、评测适配中心、创新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置通用模型库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并开放共享。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高于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已建平台,按不高于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成功申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根据相关要求可给予最高1:1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三)建设 人工智能 重点实验室。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 人工智能 领域重点实验室,推动 人工智能 大模型源头创新和应用场景联合研发。对批准组建的市重点实验室,给予单个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已建成的市重点实验室,每三年开展周期评估,评估结果为良好或卓越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十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重点区缔造“零租”孵化器,对符合基本条件的 人工智能 中小微企业和草创企业,给予6个月至3年不等的免租优惠,并提供算力、模型、语料、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服务。推动 人工智能 方向特色软件名园建设,集聚 人工智能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经认定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200万元奖励,对考核获评卓越的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府)
(十五)支持 人工智能 创新创业。鼓励海内外高条理人才团队来深创新创业,对经评审具有重大技术能力的核心团队,给予资金支持。对 人工智能 领域顶尖人才,提供事业平台、科研经费、团队支持和生活保障一揽子“政策包”支持。支持 人工智能 留学人才在深创业,对注册时间在6—48个月内的企业,择优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六)加强 人工智能 人才培养。以 人工智能 赋能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建设之中国特色、世界顶尖的 人工智能 优势学科,在学科建设经费中给予支持。培养高素质 人工智能 教师队伍,优先支持高校 人工智能 特聘岗位人才选聘。实施“行业大模型+产学研”深港联合培养专项,着力培养 人工智能 工程师和产品经理。支持企业牵头建设 人工智能 人才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培养高素质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管理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十七)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服务。设立 人工智能 产业基金,汇聚多元资本构建 人工智能 百亿基金投资生态,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机制,缔造陪同企业成长的耐心资本。对符合基本条件的 人工智能 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资助、科技保险资助、 知识产权 融资贴息等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 人工智能 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府)
(十八)缔造产业交流高端平台。围绕 人工智能 高质量发展,缔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交流和大赛等活动。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活动,按不高于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附则
本措施与我市市级层面其它同类优惠措施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资助额度受年度总额控制。对于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我市各级财政对同一项目累计资助金额不能高于该项目经审计认定的投资额。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明确本措施涉及奖补条款具体执行范围和程序。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可进行相应调整。本措施自2024年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