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 格力地产 发布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显示, 格力地产 计划以其持有的五家公司100%股权及对外债务与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珠海市 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此次自查期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1月23日,核查范围包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相关知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自查结果显示,多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 格力地产 A股股票的情景,均声明其买卖行为基于个人判断,与重大资产重组无关,并承诺若违反规定愿意上缴收益并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在核查期间内买卖 格力地产 股票,声明其买卖行为基于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交易无关。自查结论指出,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表现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本质法律障碍。
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均认为,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表现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本质法律障碍。法律顾问 北京市 嘉源律师事务所也持相同观点,认为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表现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本质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