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迅速发牌程序,向4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发牌。
本次获得发牌的4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分别为云账户大湾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DFX Labs Company Limited、香港数字资产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及Thousand Whales Technology (BVI) Limited。
此前香港已经有OSL数字证券有限公司等3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持牌,加上本次的4家,获得发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总数已达到7家。
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叶志衡此前介绍,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现正采取“三步走”的方针来处理牌照申请。第壹步:在收到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视察的反馈后,申请者务必与本会协定一系列改善行动。第贰步:在改善后,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向这些申请者发出牌照,同时允许其在有限范围内经营。按现时的情景来看,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望在年底前向数家“被当作获发牌”的申请者发出牌照,让它们在不久之后发展业务。第叁步: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合作,透过由第叁方进行的外部评审,提升有关平台的稳健水平。在评审完成后,有关平台的业务限制将得以放开。
制订发牌程序清晰路线图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起,有11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被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视为“被当作获发牌”。这些“被当作获发牌”的申请者,它们原本已在香港经营相关业务,而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采用迅速程序审批申请。
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所有被当作获发牌的申请者完成了以风险为本的现场视察。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正以相同的迅速发牌程序审批其它的申请。同时,根据发牌条件,它们须完成因应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现场视察意见而进行的纠正行动,方可在受限制的业务范围内营运。它们亦须通过独立第叁方进行漏洞评估及穿透测试,并取得满意的结果。
叶志衡表示:“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一直主动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高层及最终控制人沟通交流。此举有助我们说明它们应达到的监察管理标准,并加快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发牌程序。本会致力在维护投资者利益与增进香港虚拟资发生态全面的持续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鉴于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高层及最终控制人直接交流造成成效,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委聘外部评估专家进行第贰阶段评估时沿用此做法。具体而言,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通过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其外部评估专家签署三方协定,监督整个第贰阶段评估过程,并在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纳第贰阶段评估已完成后,撤消业务范围限制。
为此,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12月18日发出通函,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制订有关发牌程序的清晰路线图,并就第贰阶段评估提供更多指引。
该通函显示,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发牌程序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是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所有被当作获发牌的申请者进行现场视察,并向它们提供意见,及要求它们根据视察意见提交纠正措施计划。
二是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与被当作获发牌的申请者就其纠正计划达成共识后,便会向其批出有条件牌照。发牌条件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须按计划完成纠正措施,并进行穿透测试及漏洞评估和取得满意的结果,之后才可在受限制的业务范围内营运。
三是穿透测试及漏洞评估应由独立第叁方进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管理层应确保已就在穿透测试及漏洞评估中所识别出的全部中高风险项目,采取一切重要和重要的纠正措施。
四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通知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已完成纠正措施、漏洞评估及穿透测试,并取得满意的结果后,便可在受限制的业务范围内营运。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发牌时,将会施加发牌条件以限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业务范围。
五是根据第贰阶段评估的规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须委聘外部评估专家评估经修订的政策及程序(包含经修订的程序及监控措施)。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协议一方,将监督整个第贰阶段评估过程,厘清监管制度,和就评估结果提供意见。
六是第贰阶段评估完成后,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撤消有关限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务范围的发牌条件。
同时,经优化的第贰阶段评估将聚焦于确保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政策、程序、系统及监控措施(政策及程序)有适当的设计和实施,并以直接鉴证的形式进行。
经优化的第贰阶段评估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优化第贰阶段评估,以聚焦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完成了它因应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视察意见而进行的纠正计划后,其经修订的政策及程序是否有适当的设计和实施。
二是如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政策及程序其后有任何重大改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须在实际可行的范畴内,尽快通知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外部评估专家。如在第贰阶段评估中发现任何重大违规或失误情况,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亦须立即向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
三是为确保评估的稳健性,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评估是以直接鉴证的形式进行,并由执业会计师签署。外部评估专家应提供意见,述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政策及程序是否有适当的设计和实施,以遵守《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引导》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适用于持牌法团及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
四是鉴于第贰阶段评估将根据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外部评估专家所订的三方协议进行,故此三方应在展开评估前,就有关条款及范围达成共识。
五是有关外部评估专家的拣选程序和资格准则、职责范围及第贰阶段评估所涵盖的范畴和范畴的详情,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与相关个案主任联络。
香港为啥要发展虚拟资产?
目前,虚拟资产已成为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球各大金融监管机构的重要议程。
在今年10月的香港金融科技周2024上,叶志衡表示:“市场上有相当大的虚拟资产交易量,不容我们忽视,这也意味着大量的投资者亟需透过监管及教育得到保障。这时,科技创新的势头亦是有目共睹的,分布式分类账技术的巨大潜能有待发掘。”
对于是啥推动了虚拟资产市场的进展,叶志衡归纳为三个主要因素。第壹,业内人才辈出,造就了行业的兴起。第贰,行业已获得巨大的经济创收。第叁,年轻族群的支持。研究显示,股票交易者的平均年龄超过40岁,而加密货币交易者则年轻得多,主要为20多岁。
“我们正努力尝试对这个新兴市场进行监管,但这绝非易事,因这是一个现存的庞大市场,其技术先进、无分疆界且监管未臻完善。一直以来,我们看到虚拟资产获得广泛使用且大幅波动,同时亦有许多欺诈和企业倒闭的个案出现。”叶志衡说。
叶志衡表示,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确看到两种不断演变且有利的 势头。第壹,随着收入增加及投资者规模日益扩大,虚拟资产从业员正面临全球执法机构和监管机构愈来愈多的审查。许多司法管辖区已采取更严厉的法律行动,有些甚至频繁兴讼,处以罚款甚至在严峻的案件判以监禁。很多市场参与者曾经在宽松的规管下得益很多,如今都开始退一步想一想,因为他们要么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合法业务,要么成为逃犯,终日尝试规避法网。第贰个趋势是传统金融与Web3之间的逐渐融合。传统金融在虚拟资产领域的参与度不断上升,造成了很多珍贵的合规概念,例如在打击洗钱、利益冲突、客户合适性和安全的资产托管等范畴。
叶志衡表示,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坚信,虚拟资产的未来建基于受监管的市场,其能够在发展与投资者保障之间取得平衡。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券监管经验已提供坚实的条件,因此不用在这方面有过多的新尝试。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虚拟资产监管背后的核心原则是“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此原则乃维持金融市场韧力的支柱。
“作为监管机构,我们时刻需要保持警觉。如果我们尽一切努力后,虚拟资产仍然只流通于不受规管的平台,且受规管实体仍无法以可持续的商业模式营运,那么我们便需要反思,为何我们最卓越的监察管理框架没有获得投资人的欢心。简单而言,我们务必聆听市场的声音,在完美的监察管理体系和市场发展中达致平衡。”叶志衡说。
“历史虽不会重演,但一定会有相似之处。今天的虚拟资产市场就像一个世纪前的证券市场:当新事物出现时,大众总是将信将疑;往往有人看到星辰大海,也总会有人不以为然。发展历程从不一帆风顺,进步每每随同挫折而来。但始终不变的是,在这演变进程中,市场总会朝向那些在历经考验后仍展现韧性的领域发展。大家瞧瞧香港长时间以来取得的成就:从一个小小的渔村发展成为现今世界可靠的金融中心,我相信我们有能力在虚拟资产市场取得同等的成就。”叶志衡说。
发牌只是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的起点而非终点,因为随着香港将有更多受规管平台,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务必考虑构建一个可持续的营商环境,并与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察管理重点达致平衡。因此,叶志衡表示:“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于2025年初为所有持牌平台成立一个正式的咨询小组,各持牌机构都将委派其高层人员担任代表。这样一来,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能充分听取和考虑他们的说法。这将使我们能够群策群力,并有系统地优先处理建基于投资者保障的发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