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9日电 东方集团 (600811)发布涉及诉讼及对外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的诉讼通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总计13.39亿元人民币。公司在诉讼中为被告,目前案件处于一审未开庭阶段,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另外,公司为 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的贷款提供了总额为16.95亿元的担保。盛京银行已就逾期贷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在2024年7月15日已经被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预重整期间原则上不能个别清偿,公司计划通过重整程序化解相关风险。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合计20.6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9%。
2024年前三季度, 东方集团 实现收入7.29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3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