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0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在2024年12月19日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10号,周建成和聂明因内幕交易 新赛股份 (600540)(以下简称 新赛股份 )股票而受四处罚。两人共同控制聂明配偶的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进行股票交易,最终获取利益7万元。
调查发现,周建成和聂明在2023年5月26日知悉内幕信息,并在尔后通过名为“孙某”的证券账户进行交易。该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合计买入 新赛股份 11万股,成交金额为50万元。最终,周建成被没收违法所得54960.01元,并处以65万元罚款;聂明被没收违法所得16696元,并处以15万元罚款。两人需在收四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