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间, 中金公司 发布公告称,因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一事,已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
“看门人”被罚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 中金公司 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进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对于 中金公司 的上述犯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监管职能部门调查进程中, 中金公司 及有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配合调查。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对我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人民币,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据了解,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2022年7月,思尔芯取消发行上市申请,上海证交所作出了终止审核的决定。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思尔芯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和审理并作出行政处理。
“看门人”失责
记者了解到, 中金公司 涉及的思尔芯一案,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2024年以来,涉及规范中介机构执业的有关规定密集出台,监管着力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培育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新“国九条”提出,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壹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曾屡次强调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非法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便取消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对财务做假、欺诈发行等非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惩戒,切实保护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思尔芯项目 中金公司 保代赵善军,在保荐时担任 中金公司 投行部副总经理,其作为核心成员负责的IPO项目包含 新洁能 、 振江股份 、 华脉科技 、 苏利股份 、 新美星 、 四方科技 等。
作为 中金公司 投行高管,赵善军未能履行好“看门人”职责,也侧面体现了 中金公司 投行存在的问题。
投行业务承压
除被立案侦查外, 中金公司 投行近年来也承受较大压力,公司A股IPO保荐项目阶梯式下滑。
Wind数据显示,2024年直到今天, 中金公司 年内仅保荐5家企业成功上市,分别为科创板的合合信息、欧莱新材,和创业板的星宸科技、美新科技、上大股份。而在2023年,由 中金公司 保荐上市的新企业有14家,包含2家主板企业、9家科创板企业、1家创业板企业和2家北交所企业。2022年, 中金公司 保荐上市的新企业有28家,包含3家主板企业15家科创板企业、9家创业板企业和1家北交所企业。
2024年 中金公司 半年报显示,从主要业务来看,今年上半年 中金公司 投资银行分部营业收入为5.79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减少13.5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0.1%。
公司还提到,上半年行业盈利同比下行,业务经营仍有挑战。其中,A股IPO及再融资规模同比明显下行,信用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5%至8.96万亿元人民币,行业投行业务收入承压。
中金公司 之前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企业经营计划进行过展望:“2024年,我们将施展连接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桥梁作用,全力写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努力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同时,公司也将“努力缔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放入战略愿景之中。
分析人士表示,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证券公司需继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风险控制和内控能力,从而在投行业务中更好地落实勤勉尽责的要求。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连续释放的强监管信号也表明券商“严监严管”态势将持续。如何尽到“看门人”责任,如何缔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需要证券公司持续思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