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辽宁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陈明操作“ 汇金通 ”等11只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531.52万元人民币,并处以1102.15万元罚款。
被罚没超1600万元
该处罚书显示,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陈明控制使用“陈明”中投证券账户、“张某”中投证券账户、“张某” 光大证券 账户、“黄某虹”中投证券账户4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账户组主要通过陈明中投证券鞍山南胜利路证券营业部专用的大户室操作。
其中,“陈明”中投证券账户、“张某”中投证券账户、“张某” 光大证券 账户的钱财来源于陈明家庭自有资金;“黄某虹”中投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于黄某虹,陈明代为投资决策,未收取酬劳;陈明自认涉案期间控制使用上述证券账户。
处罚书显示,涉案期间,陈明共操作了11只股票,包含 汇金通 、 扬农化工 、 志邦家居 、 华正新材 、 东方明珠 、 国中水务 、 电子城 、 华鑫股份 、 长城汽车 、 永安行 及 新黄浦 。
辽宁证监局认为,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陈明控制使用账户组,以封涨停、虚假申报方式交易“ 汇金通 ”等11只股票,影响了相关股票价格,并反向卖出获取利益,操作市场意图明显。
根据陈明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其操作“ 汇金通 ”“ 华正新材 ”“ 东方明珠 ”“ 国中水务 ”“ 电子城 ”“ 华鑫股份 ”“ 长城汽车 ”“ 永安行 ”的表现,没收违法所得合计约47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952万元的罚款。
对其操作“ 扬农化工 ”“ 志邦家居 ”“ 新黄浦 ”的表现,分别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26.7万元、26.8万元人民币,并分别处以30万元、60万元、60万的罚款。
综上,合计没收陈明违法所得约531.52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1102.15万元罚款。
操作“ 汇金通 ”等11只股票
该处罚书还披露了陈明操作11只股票的详细情况。
(一)操作“ 汇金通 ”情况
2018年6月1日“ 汇金通 ”涨停期间,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景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2笔申报买入2,000,000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自14:29:06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85.44%。当日,“ 汇金通 ”以涨停价收盘。6月4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150,100股,成交金额2,379,268元,盈利330,533.37元。
(二)操作“ 扬农化工 ”情况
2018年11月2日“ 扬农化工 ”涨停期间,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景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2笔申报买入530,200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自14:38:06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79.11%。当日,“ 扬农化工 ”以涨停价收盘。11月5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63,894股,成交金额2,692,013.72元,盈利19,488.12元。
(三)操作“ 志邦家居 ”情况
2018年11月15日“ 志邦家居 ”涨停期间,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景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2笔申报买入700,000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自14:11:55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88.24%。当日,“ 志邦家居 ”以涨停价收盘。11月16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159,100股,成交金额4,979,314.60元人民币,盈利267,378.50元。
(四)操作“ 华正新材 ”情况
2019年1月8日“ 华正新材 ”涨停期间,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景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2笔申报买入1,800,000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自14:24:27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95.49%。当日,“ 华正新材 ”以涨停价收盘。1月9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180,000股,成交金额3,048,409元,盈利307,676.71元。
(五)操作“ 东方明珠 ”情况
2019年3月12日“ 东方明珠 ”涨停期间,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景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6笔申报买入5,371,300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自14:45:00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85.77%。当日,“ 东方明珠 ”以涨停价收盘。3月13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2,027,156股,成交金额26,607,077.22元,盈利366,578.07元。
(六)操作“ 国中水务 ”情况
2019年3月13日“ 国中水务 ”涨停期间,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景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10笔申报买入10,000,000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自14:45:59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93.41%。当日,“ 国中水务 ”以涨停价收盘。3月14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1,967,000股,成交金额7,685,078.96元,盈利790,612.57元。
(七)操作“ 电子城 ”情况
2019年3月13日“ 电子城 ”涨停期间,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景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6笔申报买入5,749,600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自13:00:00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73.32%。当日,“ 电子城 ”以涨停价收盘。3月14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4,163,182股,成交金额29,841,697.02元,盈利637,108.18元。
(八)操作“ 华鑫股份 ”情况
2019年3月29日“ 华鑫股份 ”尾盘集合竞价期间,账户组以涨停价分2笔申报买入1,418,800股,至收盘未成交。自14:57:17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89.37%。当日,“ 华鑫股份 ”以涨停价收盘。4月1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1,000,000股,成交金额16,420,915元,盈利631,445.04元。
(九)操作“ 长城汽车 ”情况
2019年4月17日“ 长城汽车 ”涨停期间,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景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2笔申报买入1,500,000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自14:31:20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51.74%。当日,“ 长城汽车 ”以涨停价收盘。4月18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2,158,027股,成交金额23,433,459.55元,盈利721,357.99元。
(十)操作“ 永安行 ”情况
2018年11月16日“ 永安行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账户组于9:15:01以涨停价申报买入1,000,000股,占9:15:00至9:20:00同期市场申买量的64.08%;于9:18:47全部撤单,撤单量占账户组总申买数量的100%,占同期市场申买撤单量73.74%,“ 永安行 ”开盘股票价格上涨幅度5.52%。当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614,382股,成交金额15,379,450.70元人民币,盈利975,440.15元。
(十一)操作“ 新黄浦 ”情况
2018年11月16日“ 新黄浦 ”涨停期间,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景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3笔申报买入1,765,700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自13:55:09至收盘时,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55.37%。当日,“ 新黄浦 ”以涨停价收盘。11月19日“ 新黄浦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账户组于9:15:01以涨停价申报买入1,000,000股,占9:15:00至9:20:00同期市场申买量的88.90%;于9:16:22全部撤单,撤单量占账户组总申买数量的100%,占同期市场申买撤单量94.22%,“ 新黄浦 ”开盘股票价格上涨幅度1.11%。11月19日9:30:00至10:00:00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684,006股,成交金额7,060,494.40元人民币,盈利267,613.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