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3日电 远兴能源 (00068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未及时披露参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受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侦查。调查显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中国 中煤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重大诉讼及其进展情况,涉及诉讼金额为22.2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35%。
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的决定,公司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宋为兔将被罚200万元人民币,孙朝晖和纪玉虎各被罚100万元。公司判断此次事项未触及强制退市情形,股票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2024年前三季度, 远兴能源 实现收入103.72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8.0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