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旅 、 交建股份 两家公司相继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实控人俞发祥收到监管罚单。
12月23日晚间, 交建股份 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发祥日前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俞发祥立案。
公告同时显示,目前, 交建股份 收到俞发祥通知,获悉其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46号),决定对俞发祥处以300万元罚款。
交建股份 表示,本次立案侦查事由不涉及公司,本次处罚不涉及公司或公司其它现任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12月20日晚间, 祥源文旅 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发祥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12月19日, 祥源文旅 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46号),决定对 祥源文旅 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俞发祥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它相关责任人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记者对照发现, 祥源文旅 、 交建股份 两家公司提到行政处理书为同一份——《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46号)。
据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46号),2017年8月直到今天,俞发祥为 祥源文旅 的实际控制人。2002年4月直到今天,俞发祥为祥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某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祥某控股实际控制上海枫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友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肥途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图某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某安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某毅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俞发祥指示 祥源文旅 以购买资产预先支付意向金和保证金的形式,套出资金提供给祥某控股等俞发祥控制的企业使用,并指派祥某控股当时担任财务总监俞红华、 祥源文旅 当时担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老总王衡和当时担任助理总裁、监事陈亚文具体经办。
《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46号)显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协议、银行流水记录、财务审批文件、有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1—6月,累计发生额为1.1亿元人民币,6月底余额为6000万元;2022年全年累计发生额4.1亿元人民币,2022年底余额为0,2022年上半年和全年发生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率分别为10.47%和15.15%。截至2022年12月29日,被占用资金本金全部归还。
《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46号)显示,俞发祥作为 祥源文旅 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实施案涉事项,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第贰款所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犯法行为,或隐匿相关事项造成上述情形”的表现。综合考虑本案犯法行为发生时间、被占用资金已归还、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决定对浙江 祥源文旅 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俞发祥处以3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