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飞速发展,舆情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也在快速加深,尤其是在信息爆炸、流传速度迅猛的环境下,如何应对网络舆情,已成为上市公司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课题。
12月25日,在河北证监局的指导下, 河北省 上市公司协会举办了“ 河北省 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扩大)会议暨第贰次专题活动——上市公司舆情管理培训”。
会议现场,有上市公司董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几天前,公司只是发布了一则换届公告,就有部分自媒体以此为切入点,将一些无益于公司的信息堆积在一篇文章里。这样的舆情不仅让公司陷入被动,还引起了上级单位和监管机构的重视。”
舆情管理面临压力
互联网的普及和自媒体的兴起,极大地改变了信息流传的形式和速度。过去,企业面临的舆情问题往往来源于传统媒体,如今,舆情的源头变得更加多样化,尤其是社交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已经成了负面舆情的主要流传渠道。许多上市公司在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进程中,面临着绝无仅有的压力。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在这种环境下,如何有效管理舆情已经成了一个迫切需要处理的课题。
有上市公司董秘向记者表示,尽管公司已经开始重视舆情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在自媒体盛行的环境下,企业发现自身在舆情监测和处置方面仍存在较大困难。
对此,河北证监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交流中表示,上市公司应在信息披露中加强透明度,遵循及时性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和充分的信息披露。同时,上市公司还需建立完善的舆情应对机制,定期跟踪并收集来自各大媒体和社交平台的信息,以便快速掌握与公司相关的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可能的危险信号。
在应对出现的负面舆情时,上市公司要做到“四个及时”: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及时总结。尤其是在舆情刚刚发生时,迅速公开透明地回应能够有效稳定公众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舆情的处置要遵循分级管理的准则。不同性质的舆情应采取不一样的处理方式。例如,一些正常的疑惑,可以通过一般的公告澄清方式化解,而对于涉及公司形象、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重大舆情,需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解释等方式加以解决。另外,企业在舆情处置进程中要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舆情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舆情管理的执行力和规范性。
长城新媒体集团舆情大 数据中心 主任何金宝在培训中强调,上市公司对于舆情管理的注意除了体现在数量上之外,在质量和级别上也要提升。舆情管理是“一把手”工程项目。建议上市公司研发建设一体化管理平台,突出全域舆情信息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切实提高协同效率和第壹时间应对处置效果。
主动防范舆情风险
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舆情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2023年2月份,上海证交所(以下简称“上海证交所”)发布了《上海证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明确要求提交“保荐人关于发行人历史舆情的专项核查报告”。这一要求在一定水平上反映了监管职能部门对上市公司舆情管理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在上市前的审核进程中,舆情风险已经被列为重要的审查内容。
上海证交所于今年4月份发布的《上海证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确,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高度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重大报道、市场传言(以下统称传言)。相关传言可能对投资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发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核对,并视情况披露或澄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1月15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提出,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高度关注各类媒体透露和市场传言,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政策推动下,上市公司纷纷加强舆情管理。Choice金融终端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经有超过400家上市公司制定并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且发布速度显现逐月上升趋势,相较于此前年均个位数的舆情管理制度发布数量,实现明显增长。
河北证监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舆情管理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不可忽视的战略课题,“河北证监局举办的舆情管理培训活动,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舆情处理能力,推动河北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恰逢上市公司即将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之际,河北证监局在会上也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提出了几点要求。其中包含,上市公司对于年报披露期间出现的舆情,要发现早、研判准、处置快、回应妥。
河北证监局相关负责同志强调,舆情管理需要在平时加强投资者沟通,对舆情管理制度进行细化方案,并结合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和现状进行具体实施。同时,他也建议上市公司从组织架构、信息披露职责、舆情监控流程、投诉办理等方面动身,进一步强化全公司的舆情教育,提升应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