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康美药业、泽达易盛案后,日前 金通灵 、美尚生态两宗案件有望由“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释放出相关部门持续加大立体追究责任力度、强化投资者保护的最新信号。投资者维护权益救济渠道不断通顺,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基础不断夯实,一套与市场情况相适应的“大投保”制度体系正持续完善,资本市场生态将进一步净化,更好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
新“国九条”明确提出,“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人的政策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责任人表示,更好维护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维护权益救济渠道有所突破、保护成效逐步显现,是2024年投资者保护交出的最新答卷,折射出监管职能部门在制度建设、日常监管中全力落实投资者保护,一套与市场情况相适应的“大投保”制度体系正持续完善。
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主要参与群体,但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监管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监管职能部门始终把维护投资者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全过程,全力以赴做好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然而,投资者权益被侵害的案例仍屡见不鲜。市场向往,进一步夯实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基础、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努力开 创投 保新格局。
进一步夯实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基础,通顺投资者维护权益救济渠道,是强化投资者保护实效的前提。如何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维护权益便利度、降低维护权益成本,让投资者更加便捷、直接地获得赔偿一直是投资者最为关心的话题。近年来,资本市场在投资者权益救济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也始终围绕着这一核心推进。业内人士预期,下一阶段,相关部门将综合用好投资者保护制度工具,加大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更好施展调解仲裁的作用,强化诉调对接,推广示范判决机制,依法用好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更加有力支持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将加大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行为,加快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刑事衔接效率,让非法分子付出惨重代价。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是强化投资者保护实效的关键。支持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传统产业含“新”量、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激发经营活力;完善多条理资本市场体系,拓宽和通顺科创企业股权融资渠道;优化完善退市机制,通顺多元退市渠道……锚定培育高质量上市公司,应多措并举、综合用力,持续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内在价值和回报能力,从而让投资者更多分享上市公司成长的红利,助力稳市场、稳信心。
积极回报投资者,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更加适配的产品和服务,是强化投资者保护实效的条件。上市公司要形成相对稳定的分红制度,明晰分红计划,增加分红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通过回购注销、加大分红等方式回报投资者,用好市值管理工具,这样投资者才会乐于长期投资。同时,要督促公募基金等投资机构履行受托责任,增强专业能力,更好服务居民财富保值增值。另外,相关部门在制度制定修订进程中,应充分听取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人的意见建议,作出客观公正的专业研判,更加重视制度的公平性,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实质的公平保护。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投资者保护工作需施展多方合力,久久为功。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大投保”理念贯穿到资本市场监管全链条当中去。上市公司要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更好回报投资者。金融机构要履行好投资者保护职责,不误导投资者。媒体要施展专业力量,为投资者保护鼓与呼。只有施展合力,有效遏制资本市场非法行为,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不断提升广大投资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呵护好投资者这个市场之本,才能让资本市场长期向好的底层逻辑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