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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百亿财务造假,用上百账户操纵股价……资本市场十大典型案件还有哪些? - 回望2024⑥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27 10:35:3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证监会】 【思尔芯】 【海润光伏】 【证券账户】 【行政处罚】 【财务造假】 【资本市场

  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资本市场非法行为继续从严监管。当前资本市场严监管显现三大特点:覆盖广、力度大、精准度提升。

  粗略统计下来,今年近千家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老总等相关责任人员,数十家券商、会所等中介机构及涉案项目责任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及各地证监局给予行政处理,涉及财务做假、操作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违规减持、非我们时常性占用资金、虚构误导等各项违规犯法行为。另外,章盟主等知名“牛散”等因操作市场、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等违规行为遭重罚。

  界面新闻梳理2024年资本市场非法处罚案例,从违法类型、处罚力度等角度选出十大典型案例。

  ST舜天、ST锦港近百亿财务做假案

  财务做假仍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法的重灾区,也是监管职能部门严厉惩戒的重中之重。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打击财务做假列为执法重点,采取给予高额罚没款、市场禁入等责罚措施。

  ST舜天(600287.SH)因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人民币。经查, 江苏舜天 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今年7月对ST舜天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对 江苏舜天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高松等5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430万元罚款;并对高松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一备受关注的财务做假典型案例是上市国企ST锦港(600190.SH)。经查,ST锦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借款需求,与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造成其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四年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86.24亿元人民币,虚增净收入1.79亿元人民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1月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对ST锦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徐健、当时担任副老总暨总经理刘辉等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1500万元罚款;并决定对徐健、刘辉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ST锦港的两名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另外,在10月28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锦州市 公安局已决定对ST锦港副老总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老总徐健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操作市场典型案例:多位牛散分别遭重罚近3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对操作市场非法行为“重拳出击”。截至1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约30份涉及操作市场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合计罚没金额超23亿元人民币,其中9份罚单罚没金额过亿元人民币。

  罚没金额最大的要数85后“牛散”刘洪涛、娄阁。他们利用控制6个证券账户交易操作新三板股票腾茂科技(873789.NQ),并利用不明确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交易腾茂科技,扣除税费后盈利8367.49万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0月28日公布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刘洪涛、娄阁的上述行为构成操作证券市场行为,决定责令刘洪涛、娄阁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腾茂科技股票,并“没一罚三”,没收刘洪涛、娄阁违法所得8367.49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51亿元罚款;并对刘洪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对娄阁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另有90后“牛散”王斌在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期间控制使用87个证券账户交易 电光科技 (002730.SZ)股票,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 电光科技 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作期间, 电光科技 股票价格从11.43元最高涨至19.21元,最低8.34元,振幅130.34%,王斌获取利益共9027.51万元。公安机关认定王斌操作 电光科技 股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月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没收王斌违法所得9027.51万元人民币,并处以1.81亿元罚款。

  85后张智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实际控制99人名下109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对倒交易等行径操作 华英农业 (002321.SZ)股票,期间 华英农业 股票价格上涨幅度22.49%,张智获取利益1.33亿元人民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4月底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没收张智违法所得约1.33亿元并处以1.33亿元罚款。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ST金洲 ”)主要业务为厦门金洲和上海金叶的黄金珠宝首饰销售及委托外部加工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6月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为缓解公司退市风险, *ST金洲 当时担任老总、实控人朱要文安排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同时筹借资金提供给新疆袋鼠证券投资基金实控人赵杨、王立华团队,利用21个账户操作 *ST金洲 股票价格;随后 *ST金洲 股票价格连续8日涨停并涨至面值。操作期间, *ST金洲 价格从0.67元上涨至1.38元,上涨幅度105.97%,赵杨、王立华控制账户组获取利益4808.78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朱要文为使其控制的企业规避交易类指标退市情形,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并筹集资金与二级市场操盘方共同操作其公司股票,严重背离“三公”原则,妨害证券交易秩序。鉴于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朱要文、赵杨、王立华操作 *ST金洲 价格的表现“没一罚三”,没收违法所得合计4808.78万元并处以1.44亿元罚款。 *ST金洲 最终还是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于2023年4月3日摘牌退市。

  80岁陆克平犯内幕交易罪被刑事追究责任

  今年以来,监管全面打击内幕交易等交易类犯法行为。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1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近40份涉及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合计罚没金额近9亿元人民币。很多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违背忠实义务,利用职务权利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交易本公司股票。

   四环生物 (000518.SZ)11月收到实际控制人陆克平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陆克平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依法扣押的涉案违法所得2.32亿元人民币,予以没收。陆克平所犯内幕交易的违法事实主要涉及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润光伏”)。

  现年80岁的陆克平,是资本市场非法的常客,自从2020年开始就屡次被监管罚款、市场禁入。

  据了解, 江苏阳光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一案案发于2015年。当年1月22日,海润光伏相关高管及股东在已知悉公司当年业绩爆雷的情景下,共同规画“ 高送转 ”(每10股转增20股)预案,名义上为回馈股东,实则是借机拉高股票价格,为减持创造前提;“ 高送转 ”预案发布次日,海润光伏股票价格涨停。但一周后,海润光伏却宣布,预计2014年年度归母净收入为亏损8亿元左右,且公司股票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在业绩巨亏的内幕消息公开前,海润光伏股东九润管业合计减持套现13.13亿元人民币,避损6194.07万元人民币,且存在利用他人账户过桥减持的情景;海润光伏高管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和九润管业实控人任向东同样借机大笔减持海润光伏股票。而早在2014年12月22日,海润光伏2014年度发生巨亏已经确定。陆克平在知悉海润光伏业绩亏损后,指令职员调度阳光集团所控制账户里的钱财实施相关操作,最终避损2.32亿元人民币。

  新《证券法》后首例拟IPO公司欺诈发行案件

  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将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加大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力度,使现场检查覆盖率很多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严厉责罚欺诈发行,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今年取消材料终止IPO项目中,被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出违规项目有很多,“申报即担责”正落在实处。

  思尔芯案是新《证券法》实行后,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对证券行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尔芯”,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半导体领域EDA软件企业,主要聚焦于数字芯片的前端验证。该公司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2021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发现思尔芯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非法事项;2022年7月,思尔芯取消发行上市申请。

  2024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思尔芯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和审理,并作出行政处理。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书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同年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对思尔芯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思尔芯及相关责任人在此前科创板IPO时存在欺诈发行的违法事实,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黄学良等高管合计被罚1650万元。上海证交所6月11日对思尔芯开出纪律处罚,5年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还对思尔芯实控人暨老总黄学良和ToshioNakama、林铠鹏、熊世坤、黎雄应、杨录等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监高的纪律处罚;对黄学良予以1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它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罚。

  10月,因涉嫌思尔芯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 中金公司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并于12月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经查, 中金公司 在执业进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 中金公司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没800万元;对该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中核钛白 28岁实控人定增套利案

  4月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中核钛白 (002145.SZ)实际控制人、1996年7月诞生的王泽龙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披犯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对包含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资本、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 、韩雨辰在内的当事方合计被没收违法所得7753.2万元人民币,并合计处以罚款1.55亿元人民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后认为,王泽龙和洪浩炜通过衍生品交易安排,实质参与非公开发行,并以市价融券卖出,提前锁定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折扣价之间的价差收益,变相规避限售期规定。王泽龙在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进程中,参与商议定增融券套利方案,联系并建议洪浩炜加入套利。另外,王泽龙作为 中核钛白 实际控制人,在 中核钛白 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进程中,隐匿其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实际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情景,造成 中核钛白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发行情况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相关行为构成《证券法》等非法情形。

  同时,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信中证”)为王泽龙、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行为制定套利方案、搭建交易架构、提供杠杆资金支持等; 中信证券 知悉客户融券目标是定增套利,配合其提供融券服务; 海通证券 以自己名义根据中信中证的报价指令认购 中核钛白 非公开发行股票,客观上帮助中信中证及其客户取得股票收益,使得定增套利行为得以实现;韩雨辰替王泽龙等人出面执行定增套利方案。中信中证、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 、韩雨辰上述行为,与王泽龙、洪浩炜共同构成相关非法情形。

  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超170亿元

  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作为企业的“关键少数”,是上市公司的带头人和重大事项规画、实施的发起及执行者,但一些“关键少数”凭借信息获取便利,成为很多非法行为的主要参与者。

  5月,“东旭系” 东旭光电东旭蓝天 (ST旭蓝,000040.SZ)爆出合计逾百亿资金被封锁在集团财务公司。5月13日,因年报难产,两家公司均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次决定对两家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侦查。

  据查,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ST旭电、ST旭蓝公司资金合计超170亿元人民币。7月,深圳证监局责令要求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给ST旭蓝;截至12月12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尚未偿还,也未提出明确偿还计划。 东旭光电 已于今年10月11日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东旭光电 退市前还存在控股股东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清偿问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截至2023年底占用资金余额95.95亿元人民币。

   奥联电子 虚构个人能力造成误导信披案

   奥联电子 (300585.SZ)主营汽车电子电器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12月9日, 奥联电子 披露,全资子公司海南奥联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胥明军共同注资设立奥联光能,拟从事钙钛矿 太阳能 电池及制备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奥联电子 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列举胥明军完成100×100mm 钙钛矿电池 组件实验线全部工艺设备国产化研制等在钙钛矿行业的12项主要业绩;但其实,胥明军未在上述12项项目中起到主导或牵头研制作用,仅参与而已。2022年12月12日即《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披露后首个交易日, 奥联电子 股票价格上涨20.01%;2023年2月21日和2月22日即华能清能院发出《澄清声明》当日及次一个交易日, 奥联电子 股票价格累计下跌29.9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4月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 奥联电子 相关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过往工作业绩和核心竞争力,虚构了胥明军的行业影响力,具有比较大的误导性,造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奥联电子 及当时担任老总陈光水、胥明军等合计处罚750万元。

   东兴证券 等机构涉 金通灵 、美尚生态违规违法案遭“连坐”重罚

  国务院4月12日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到,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壹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12月16日, 东兴证券广发证券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 五家券商公布重大诉讼公告,牵涉美尚生态(已退市)、 金通灵 (300091.SZ)这两起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这两起案件中,原告(若干自然人投资者)不只向上市公司和当时担任实控人、财务责任人等高管追偿,还将牵涉案件的中介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列为被告,要求这些机构和相关项目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12名自然人投资人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约为95.02万元。美尚生态、 广发证券东兴证券 分别公告收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就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王迎燕、徐晶、美尚生态、 广发证券东兴证券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钱仁勇、吴运娣、季斌、周芳蓉、惠峰、龙俊、石成华、江仁利、陈晓龙、俞啸军、许中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并确定权利人范围。

  在 金通灵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10名自然人投资人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约为75.64万元。 金通灵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 分别公告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就10名投资者共同起诉 金通灵 、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范荣、胡志刚、 华西证券 、刘静芳、张然、郑义、陈庆龄、 光大证券 、周平、王世伟、 国海证券 、林举、唐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并确定权利人范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2月21日表示,根据《证券法》等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 金通灵 、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表现的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含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非法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北交所“快闪式”违规减持被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5月24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被称为A股史上最严、最全的减持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显示,“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或其它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企业第壹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10月,北交所发布三位投资者“快闪式”违规减持行为:魏昌伟于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鑫汇科(831167.BJ)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26万股股份,并于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将其受让的全部股份卖出。孙肖文于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艾融软件(830799.BJ)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80万股股份,并于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全部卖出。汪小清于9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837592.BJ)、艾融软件、百甲科技(835857.BJ)等3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合计受让股份243.9万股;后于9月30日至10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其受让的华信永道、艾融软件2家公司的全部股份及百甲科技的部分股份,合计卖出224.9万股股份。

  上述三位自然人均从北交所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处受让股份之后,随后短短几天内就在二级市场快速抛售。这一“快闪式”减持显然违反了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对魏昌伟、孙肖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给予汪小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罚并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同时,北上深苏四地证监局同时出手,决定对相关人士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

  “游资”章盟主违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遭顶格处罚

  2024年,章盟主等多位知名游资因借用他人证券账户遭监管层顶格处罚。《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五条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分析认为,该类顶格处罚比较罕见。

  章建平,又被称为章盟主,是A股市场一线游资;其岳父方德基、老婆方文艳也曾现身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名单。经查,2014年7月15日,“方德基” 国泰君安 证券普通户开立于 国泰君安 证券某营业部,同日“方德基” 国泰君安 证券信用户开立于 国泰君安 证券某营业部;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27日,方德基将上述证券账户出借给章建平使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8月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章建平借用他人证券账户,构成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的表现,章建平与出借证券账户的方德基均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50万元的顶格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另于8月公布另一份涉及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出借证券账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经查,王琳与张锰签订委托理财协议,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期间“王琳”证券账户交由张锰使用;张锰还借用“周艳霞”“陈雷”“李婷婷”证券账户配资炒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张锰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琳、周艳霞、陈雷、李婷婷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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