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7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151号,*ST卓朗(600225)因信息披露非法行为被处以罚款。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虚假记载,涉及2019年至2023年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且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具体而言, 卓朗科技 的子公司天津 卓朗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虚构了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的销售业务,造成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合计2.49亿元至6.56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2.49亿元至3.57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明显比例。另外, 卓朗科技 在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构成多项法律违规。
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ST卓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该公司需在收四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如对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