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恒久 ”)发布多个公告,公司被立案侦查之事有了最新进展。
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查证,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有4期定期报告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其中, ST恒久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拟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同一天, ST恒久 还因未就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义务、光导鼓外销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内部交易中存货相关财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未披露的事项,被江苏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回溯 ST恒久 的过往信息可知,在2023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4年4月17日,余荣清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原因皆是涉嫌信息披露非法。
12月2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2019年11月份, ST恒久 完成对 福建省 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 福建省 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股权的收购并将其并入合并报表范围,为完成业绩承诺,2019年下半年,闽保信息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签署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景下,通过制作虚假验收材料和伪造项目回款等方式虚增当年收入和利润。2022年下半年,闽保信息又在和合作方签署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景下,通过多家供货商配合,制作虚假验收材料、采购合同和伪造项目回款等,虚增当年的收入和利润,和虚增2021年度的成本。2021年上半年,同样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景下,闽保信息虚增上半年收入和利润。
这些行为,造成 ST恒久 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最终, ST恒久 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余荣清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另有两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同时,余荣清拟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当时担任闽保信息总经理林章威,拟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了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究责任,以维护投资者。通过提升犯罪成本,强化对财务做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不仅为后续投资者维护权益提供了基础,也可以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保护自身权益,监管职能部门也鼓励投资者通过诉讼实践,对各类违法责任主体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而上市公司因为实际控制人、高管的非法行为受到损失的,可以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另外,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景,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从资本市场公开披露的案例来看,上市公司在并购进程中,务必要关注后续承诺业绩的履行责任,并严防为完成业绩承诺而做假的表现,从合同、制度等层面保障所有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盘和林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