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兆慧)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通报四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非法案件,涉及宁波宁康之星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叁类医疗器械,未建立执行进货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临朐湘厢日用品有限公司在微信小程序店铺经营第贰类医疗器械,未根据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未按要求整改;天津顺达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叁类医疗器械;南昌美悦瞳网络科技网络销售第叁类医疗器械,未根据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未建立执行进货检验记录制度。
4月10日, 宁波市 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宁康之星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叁类医疗器械“甲型、乙型 流感 病毒 抗原检测 试剂盒(胶体金法)”,未建立执行进货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7月8日, 宁波市 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理。
8月15日, 山东省 潍坊市 临朐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络监测线索,对临朐湘厢日用品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店铺“她说成人(临朐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销售第贰类医疗器械“避孕套”,产品页面未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逾期仍未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10月31日, 山东省 潍坊市 临朐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理。
4月2日, 天津市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天津顺达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立案侦查。经查,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叁类医疗器械“甲型、乙型 流感 病毒 抗原检测 试剂盒(胶体金法)”。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4月11日, 天津市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理。
3月21日, 南昌市 场监督管理局对南昌美悦瞳网络科技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美团、饿了么、京东抵家销售第叁类医疗器械“软性亲水接触镜”,产品页面未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未建立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检验记录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5月22日, 南昌市 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