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ST智知(603869.SH)的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经监管职能部门近半年的调查取证后,认定其为连续3年财务做假。ST智知提示,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的情景,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ST智知的股票价格于12月30日高开后迅速回落,成交萎缩,因而可知财务做假的企业在证券市场中获得的认可度较低。
《行政处理决定书》记载,2019年至2021年,ST智知的7家子公司在与多家公司开展系统集成、产品销售业务时虚假确认收入,造成ST智知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市 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杨泉军表示,根据前述违法事实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之后因为卖出或持有遭受的损失,均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投资亏损。目前法院已经在逐渐受理投资人的民事赔偿案件。
资料显示,2024年4月30日,ST智知对2019年至2022年年报中的多项财务数据进行了过失更正,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控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已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新智认知 ”更改为“ST智知”。在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后,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杨成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