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31日, 东方时尚 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东时)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因2021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引发的关联交易,ST东时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2021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根据公告, 东方时尚 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投资公司)系 东方时尚 控股股东,徐雄时为 东方时尚 及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桐隆汽车)由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依据有关规定,桐隆汽车是 东方时尚 的关联法人。
2021年, 东方时尚 及其全资子公司 东方时尚 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汽车销售公司)向桐隆汽车采购 新能源 汽车。2021年12月24日,汽车销售公司与桐隆汽车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占 东方时尚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5%。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 东方时尚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所述犯法行为。
2021年, 东方时尚 及子公司汽车销售公司与桐隆汽车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为4.29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7.68%。 东方时尚 应当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东方时尚 未按规定披露,造成其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法行为。
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千种幻影)由 东方时尚 控股股东投资公司实际控制,千种幻影与投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 东方时尚 的关联法人。
2022年,徐雄安排 东方时尚 及其子公司 东方时尚 虚拟现实 技术应用(北京)有限公司(简称 虚拟现实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千种幻影采购VR模拟器。就上述事项, 东方时尚 及 虚拟现实 与千种幻影签订了担保及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如上市公司的租赁收入及资金流入不足以支付因融资租赁而引发的租金,由千种幻影代为支付,后于2023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VR模拟器全部交付之前,由千种幻影垫付相关融资本金并无偿承担利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千种幻影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设备 东方时尚 及 虚拟现实 就案涉设备未取得租赁收入或资金流入,应由千种幻影支付相关融资本金并承担利息,但实际由 东方时尚 及 虚拟现实 代为支付,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3年,千种幻影对 东方时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28亿元人民币,占 东方时尚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0%。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 东方时尚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所述犯法行为。
2023年,千种幻影对 东方时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27,770,427.85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23%。 东方时尚 应当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引发的关联交易, 东方时尚 未按规定披露,造成其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