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安徽证监局网站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一位自然人因操作“ ST宇顺 ”“三垒股份”合计被罚没约2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约1114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1114万元罚款)。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该当事人名为宋世杰,男性,1989年11月诞生,是一名“85后”。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披露的信息,该名男子控制的“邵某贞”“顾某敏”等34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1日期间在 ST宇顺 上买入约2.57亿元人民币,卖出约2.6亿元人民币,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在三垒股份上买入约8.77亿元人民币,卖出约8.85亿元人民币。上述几项成交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安徽证监局披露的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该局对这名男子操作“ ST宇顺 ”“三垒股份”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行政处理决定书揭露了宋世杰的具体操作细节?
操作“ ST宇顺 ”情况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1日,宋世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反向交易、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 ST宇顺 ”股票价格和交易量。经计算,账户组获取利益约合274.77万元。
操作“三垒股份”情况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4月24日,宋世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反向交易、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三垒股份”股票价格和交易量。经计算,账户组获取利益约839.45万元。行政处理决定书指出,宋世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壹款第(一)(三)(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贰百零三条所述的操作证券市场行为。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安徽证监局决定:没收宋世杰违法所得约1114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1114万元罚款,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款项合计约222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闻坊、安徽证监局网站、证券时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