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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出台 - 明确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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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法定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 【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1月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1月1日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 养老金 领取等内容。

  根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暂行办法》提出,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高于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三部门有关司局责任人就《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实施弹性退休,是我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益于适应劳动者多样化需求,满足不一样的工作生活安排需要。改革实行后,职工的退休年龄由之前的一个刚性节点,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增加了职工对退休年龄的决策权。

  好比,某男职工,1972年9月诞生,《决定》实行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那么可以在60周岁至62周岁之间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若该职工没有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2周岁时,可以退休;如果所在单位与其协商一致,还可以在62周岁至65周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

  在弹性提前退休办理方面,《暂行办法》规定,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我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在弹性延迟退休办理方面,《暂行办法》提出,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

  上述责任人介绍,根据《决定》要求,职工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考量到改革实施进程中,在不同年度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会有不同,《暂行办法》根据弹性退休政策对此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应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对于职工申请领取基本 养老金 、社保经办服务等方面,上述责任人表示,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 养老金 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对领取基本 养老金 申请进行审核。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 养老金 。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探索扩展退休服务,主动为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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