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地方金融管理局、广东证监局1月3日发文,近期, 广东省 经监测发现香港某某 知识产权 交易中心在多个省市宣称,中小企业可将其商标等 知识产权 资产证券化后在香港“上市”,并收取高额的“上市”费用;同时,通过交易软件为境内投资者搭建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推介所谓的“ 知识产权 份额”,目前已经有部分投资者反映其权益受损。记者了解到,香港某某 知识产权 交易中心或“上市”企业未经香港和内地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批准或许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上述以境外“上市”为幌子宣传推介、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知识产权 份额”的表现不受法律保护,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企业和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风险。
据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9月6日,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投资者警示:华交所/HSEEX非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交易所》中也曾对类似的表现发布风险提示,明确只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两家为《证券及期货条例》认可的交易所,并明示未经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而在香港经营证券或期货市场,可能会受到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及纪律处罚。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谨防挨坑被骗;广大企业应守法经营、合规展业,避免受到相应处罚。如发现有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当地的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共同抵制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