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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两年虚增利润近7亿 - 普利制药将被*ST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5 22:09:1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普利制药】 【财务造假】 【2024】 【*ST】 【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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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爆雷! 普利制药 (300630)涉嫌信披非法事项调查完毕,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利润6.95亿元人民币,或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月5日午间, 普利制药 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1月6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1月7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1月7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 普利制药 ”更改为“*ST普利”。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背后, 普利制药 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的情形,可能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记者了解到, 普利制药 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公司于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上述立案侦查事项已调查完毕。据《告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开展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的形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造成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收入5.15亿元、5.16亿元人民币,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28.56%;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08亿元、3.87亿元人民币,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88.27%。

  经计算, 普利制药 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1亿元人民币,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 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亿元人民币,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

  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 普利制药 可能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 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 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普利制药 表示,关于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立即开展合规自查,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披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

  除了可能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外,《告知书》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其中,对 普利制药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告知书》显示,对 普利制药 上述犯罪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 普利制药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范敏华和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包含当时担任 普利制药 会计机构责任人、总会计师朱显华,当时担任副总经理邹银奎,当时担任监事会主席丁雨,和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茂。

  针对上述人员的犯罪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朱显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邹银奎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丁雨、周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范敏华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罗佟凝采取八年市场禁入措施。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表示,打击财务作假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公平性,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一个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进行交易,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 普利制药 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对方电话未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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