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陌生电话打来,告知你被坑的钱款现在开始资金清退,只需添加“客服”,登录“官方网站”填写信息,便可排队等待退钱。注意了,这可能是诈骗分子的新花招!
今(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布消息,有非法分子借“清退回款”之名,冒充官方人员、伪造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文件,悄悄撒下了诈骗的大网。其作案手段如下:
手法一:伪造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文件实施诈骗
非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投资人注册登记后,非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手法二:假冒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
消费者在非官方渠道投诉后,非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手机号码、投诉内容等信息,以“解决投诉”“理赔退费”等为由联系消费者,诱导其点击“XX监管职能部门在线理赔中心”等虚假链接或利用视频会议软件建立所谓“XX监管职能部门会议室”,诱骗登录并开启屏幕共享,从而诈骗银行卡号、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窃取消费者资金。
手法三:冒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
非法分子假冒金融监管职能部门职员,利用非法收集的银行卡号、贷款额度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联系消费者并诈骗信任,谎称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互联网络贷款款等借贷产品时发生逾期记录,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如要“修复征信”,需向指定的“专用账户”转入资金进行“信用佐证”,并称该笔款项随后将予退回。一旦消费者信以为真地操作转账,非法分子迅速转移钱财并藏匿。
以上诈骗手法均为非法冒用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名义,利用部分金融消费者急于解困、挽回损失等心理特点进行诈骗。重庆监管局提示:金融监管职能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会与消费者有任何资金往来。金融监管职能部门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P2P、投资理财等“回款渠道”,不会通过QQ群、微信群、交易平台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资金清退工作。请消费者提高警觉,谨防挨坑被骗。
消费者如果有借款、理财、保险等金融需求,应通过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
一旦遭遇诈骗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有关情况,不可轻信网络上自称“网络警察”“黑客”等组织或人员,避免再次受骗。同时,注意留存证据,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尽力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