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6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在2025年1月6日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7号,丁兆因短线交易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丁兆是汇宇制药的老总、总经理,调查显示其父丁某及母严某在其任职期间,通过个人证券账户进行短线交易,涉及买入和卖出汇宇制药股票的表现,构成了短线交易犯法行为。
具体而言,从2021年10月26日至2023年9月22日,丁某和严某合计买入汇宇制药股票14万股,成交金额为281万元人民币,而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3年11月1日期间又合计卖出14万股,成交金额为253万元。这些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丁兆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决定,丁兆需在收四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并可在规按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