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新莱应材多人涉内幕交易 - 总计罚没约767.43万元

【新莱应材】新莱应材多人涉内幕交易 - 总计罚没约767.43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6 20:21:4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新莱应材】 【李水波】 【郭红飞】 【朱孟勇】 【江苏证监局】 【内幕交易

K图 300260_0

  1 月 3 日 , 新莱应材 (SZ300260,股票价格23.35元,市值95.22亿元)公告,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新莱应材 老总李水波与多名公司员工因涉内幕交易,收到江苏证监局开出的罚单,总计罚没金额约767.43万元。

  事件缘起于 新莱应材 2017年拟收购美国半导体企业的内幕信息泄露,多位员工通过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利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相关涉事人员在听证中辩称交易行为已过两年诉讼时效。对此,江苏证监局回应:2018年该案已进入监管视野,并未超期。

  2018年多人涉内幕交易

  2022年, 新莱应材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郭红飞,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孟勇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2025年1月3日,李水波、郭红飞、朱孟勇等5人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事件要追溯至2017年7月,在美国旧金山的半导体展览会上,李水波与标的企业MDC VACUUM PRODUCTS(以下简称MDC)的总裁等高管会面,MDC方面提出出售意向。经过评估,MDC的业务符合公司半导体行业并购标的要求, 新莱应材 初步确定开展收购MDC事宜。

  2017年8月, 新莱应材 与MDC签订《保密协议》,双方的签署日期分别为8月14日和17日。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郭红飞在签订协议之时,从李水波处得知公司拟收购MDC相关事宜。

  2018年2月7日,郭红飞安排当时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朱孟勇披露公司拟收购资产事项;2018年2月8日, 新莱应材 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收购美国一家具有国际顶尖技术水平的半导体行业超高洁净应用材料制造商。

  江苏证监局认为, 新莱应材 拟收购MDC信息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2月8日。

  2018年1月下旬,李水波在作出让公司员工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决策后,随即安排郭红飞和朱孟勇具体负责落实。随后,郭红飞和朱孟勇使用我证券账户内幕交易 新莱应材 股票,两人分别盈利约76.8万元和54.2万元。

  同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 新莱应材 财务部门职员贾巧玲、方丰与朱孟勇存在联络、接触,且上述联络、接触时点与内幕信息的进程基本一致。贾巧玲和方丰也使用我证券账户内幕交易 新莱应材 股票,盈利分别约28.6万元和17.3万元。

  经查,郭红飞、朱孟勇、贾巧玲和方丰4人证券账户转入的钱财最终来自李水波及其家族控制的银行账户。

  监管认定未过诉讼时效

  在听证进程中,李水波、郭红飞等5名当事人提出多项申辩意见,其中包含李水波不构成建议他人买卖 新莱应材 股票。

  当事人辩称,李水波存在长期向员工提供借款的传统,2018年2月向员工出借资金购买股票其实不是第壹次发生,增持股份计划系由郭红飞提出,李水波同意该提议,具体实施皆由郭红飞和朱孟勇负责,无证据表明李水波存在主动建议或暗示他人购买 新莱应材 股票的表现。

  江苏证监局认为,郭红飞、朱孟勇、贾巧玲和方丰均承认是响应李水波的增持建议而买入 新莱应材 股票,增持计划虽由郭红飞提出,但若无老总李水波的决策同意和出借资金,该计划不会在当时实施,其长期向员工提供借款的传统其实不能排除本案的违法性。

  同时,上述当事人提出,本案已超过行政处理追诉时效,并称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规定的两年追诉时效,但江苏证监局直到2022年2月才对李水波、郭红飞、朱孟勇立案,到2024年4月才对贾巧玲、方丰立案,即便构成内幕交易,也已过两年追诉时效。

  江苏证监局称,该局对相关犯法行为的认定处理并未超过两年追诉时效。

  “2018年7月,我局已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形成的相关材料,已和所有涉案当事人进行过谈话,案涉犯法行为已经被发现并进入监管视野。”江苏证监局表示。

  最终,江苏证监局对李水波、郭红飞、朱孟勇等5人的申辩意见及提交的证据不予采用。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李水波建议他人买卖 新莱应材 股票的表现处以60万元罚款;责令郭红飞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 新莱应材 股票,没收郭红飞内幕交易违法所得约76.84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230.51万元罚款;没收朱孟勇内幕交易违法所得约54.1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162.48万元罚款;没收贾巧玲内幕交易违法所得约28.55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85.66万元罚款;没收方丰内幕交易违法所得约17.31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51.92万元罚款。总计罚没金额约767.43万元。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王平安】  【天山生物】  【李新因】  【内幕交易】  【违法所得】  【成交金额】  【朱孟勇】  【内幕信息】  【新莱应材】  【郭红飞】  【李水波】  【责任人】  【姚志林】  【李焰明】  【鑫科材料】  【江苏证监局】  【莫高股份】  【杜广真】  【皓天科技】  【董事长】  【行政处罚决定书】